第三百六十七章:战后问题与总结会(四)(5/5)

漠庭都护府负责百姓们的生活、生产职责,负责税收、购销、户籍等日常行政职责。

设立漠庭军区,负责漠庭一切军事有关职责,配合漠庭都护府进行兵员招募、伤亡抚恤等工作。

漠庭都护府和漠庭军区统一接受漠庭行署的权力监管。

而漠庭行署则直接向朕以及中央总署汇报漠庭的一切情况。”

把漠庭的权力一分为三,就成了所谓的三轨领导制。

也可以叫三核心领导。

这倒是有些像明朝省级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也是三司分权。

只是骆永胜的安排是把君卫队的地方行署完全独立在军政体系之外,又为其增加了只有都察院才有的官员监察权力。

只不过这里多了一句。

地方行署可以监管的官员,仅为具备君卫队成员身份的。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官员不是君卫队成员,就可以不受地方行署的监管。

可若是他具备这一身份,那就要收到监管。

往大的整体层面来看,就是都察院监管官员、君卫队又监管都察院。

谁来监管君卫队呢?

只有皇帝了。

三轨领导,彻底将漠庭的核心权力给一分为三,单一的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丝毫不会影响到漠庭大局。

“地方主官五年一换,施行轮调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地方权力私相授受的情况,就可以踏实下来了。”

骆永胜微微一笑。

“朕踏实,你们也踏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