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罪到底在谁(3/5)

“开始吧。”

当院丞宣布开始之后,都察处的都察员率先站了起来,怒不可遏的说道。

“据南山乡乡老王晴及多名南山乡乡民控诉,被告几人自称可以求神的和尚,以请神仙下凡保佑南山乡为由,向南山乡索取童女四名供其淫辱,事后更是将之杀害,其罪行,已严重的触犯我大楚法典。

请院丞以杀人罪、轮奸罪、招摇撞骗罪并罪处罚,判决这四人一级死刑!”

大楚的死刑是分级的。

分一二三级。

为什么要分级,因为骆永胜废除了凌迟刑罚和连坐刑罚。

但是对一些极度令人发指的罪行,仅仅杀头又不足以平民愤,那便将死刑分级。

一级死刑就是五马分尸,被行刑者死前会遭受剧烈的痛苦。

二级死刑便是杀头,不过大楚的杀头也很残忍。

杀头用两把刀,第一把是带齿的铁刀,能砍进肉里,但砍不下头,保证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特别疼,但死不了。

拔出来后会留下伤口,沿着这个伤口,行刑官换用第二把刀。

这就是上好的钢刀了。

一刀砍下,保管人头落地。

所以二级死刑依旧是带有一定痛苦的。

只有三级死刑最轻,绞死。

被行刑者被吊死在绞刑架上,到死都能留下全尸。

判院的院丞没有多么冲动的就同意下来,而是看向这几个和尚,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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