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遗珠(2/5)

随意的马尾变成了棕色的波浪,黑框大眼镜摘了下来,一身名牌ol装,身上飘着淡淡的香水味,方蛰记的很清楚,“邂逅”。后来私下里,男同学们都表示,当初真是瞎了狗眼。

都说同学会挺乱的,方蛰一直是个有自我道德标准的男人,结婚了就该规矩一点。所以当时混的不算很差的方蛰,只是欣赏的心态面对,没有上去撩骚。

当时的感觉就是,明珠蒙尘,凤凰涅槃。

方蛰忍不住笑了笑,现在的吴明珠,大黑框眼睛加上刻意的长刘海。回想当时的吴明珠,昂首挺胸,侃侃而谈,充满了自信。哪像现在,低眉顺眼,声音像蚊子叫。衣着朴素的看一眼就知道,洗的颜色都掉了。

干净,却不显眼,这就是现在的吴明珠。嗯,知道在低调上面,两人是一致的。学习成绩嘛,方蛰仅仅是不挂科,吴明珠年年一等奖学金,学霸中的学霸。

上一辈子后来的吴明珠毕业后去米国读研究生,回来后就职于谋外企认人士总监,反正是什么o就对了。反倒是方蛰,自己做点小生意,游走在时尚圈的边缘。当初的专业,好吧,中文系毕业的都知道,其实学什么不要紧,反正将来派不上大用场。

方蛰一直以为,大学里学的这些东西,将来真正派上大用场的,是一直深恶痛绝的马哲。

这真是一门人生指导性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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