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方向(2/5)

法医尸体检验报告:受害人冉秋生、男性,1968年3月生人,现年53岁,身高181厘米,体重公斤……

死者头皮、颅骨未见严重、明显损伤,颜面部刺切创二,均位于左颌关节附近,长度分别为3厘米、厘米,均较浅,未伤及骨骼。

双上肢处锐器创共计27处,其中13处为抵抗伤,均位于小臂,分别为刺切创、砍切创,最长厘米,最短厘米。

右腕背处砍创四,较深,均伤及骨骼,其中两道砍创尤为严重,导致手舟骨、月骨、大小多角骨等腕骨折断,但手掌并未完全断离。十指各有砍创一,致十指全部断离,现场未见死者断指。

躯干部位可见刺创二,一处位于腹部左季肋部,创口长厘米,创角一钝一锐,创腔深12厘米,方向为左上至右下,可推断知凶器于创伤处上方斜向下刺入,致胃体穿透,胃内容物流入腹腔;

一处位于胸骨体左侧第四五肋间,创口长厘米,创角同样为一钝一锐,创腔深厘米,方向为左下至右上,可推断知凶器于创伤处下方斜向上刺入,导致心脏心室破裂。

对现场血迹分布进行还原,根据荧光图等证据大致推断死者体外出血越三百至四百毫升。解剖测量得心包积血三百毫升,胸腔内积血一千八百毫升,腹腔积血一百毫升,失血已达致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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