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别与正途异 勋官十二等(2/4)

官员,从此不再只有职事官,多了散官的头衔。

朝廷命官,也不再是只任职事官,多了散官的选择。

究其变化的本质,乃是国家“分官设职”之目的,不再仅仅是出於秦时的“效率考虑”,任一个官,就要负责一摊事,而更多的是基於了“优惠考虑”。

可以没有职事官,但只要有散官,那就是官。

散官,又被叫做本品。

散官几等,此官享受的各种待遇就是几等。

按照莘迩的理解,散官,就是他前世的乡科级、县处级、厅局级、高官等这些名衔。

至於尚未出现的勋官,莘迩对之自是不知,但不知道,不妨碍他创造一套与之近似的体系。他创造的这套体系,所依之蓝本,当然便是他前世的军衔制度。

军衔此词,不好用於当下,在与羊髦、黄荣等讨论过后,倒与那发明勋官的人“不谋而合”,也将之名为了“勋官”。——毕竟勋者,功勋,用以授给将士的品级,没比这个更贴切的了。

这次武举,即是勋官制度的初次运用。

却是说了,为何不直接拿散官制度来用?

如上所述,散官制度的出现是为了保证士族官僚的特权。可以预见到,此次参加武举的考生,必是几无,或干脆说无有出自门阀大姓的,拿散官来任命他们,一定会激起士族官员的不满。

故此,莘迩索性另起炉灶,搞出了勋官,以避免士族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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