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四姓分六等 何虑朝臣阻(2/5)

“大王请说。”

蒲茂问道:“孟师几次对孤说,‘先复五等,分定族姓’此政,诚然是当今之上佳良政也,若得施行,则胡、唐之间百年来的矛盾,定然会因之消弭。孟师,大禹出西戎,我族氐人,亦中华之后人,胡、唐分隔,内斗不息,这是孤不乐见的,孤立志要做中华天子,那么此政既利於糅合胡唐,当然是要施行的,但其施行后的效果,当真会有孟师说的这么灵验么?”

“大王,胡、唐为何分隔、内斗?”

“胡有胡俗,唐有唐俗,风俗不同,是以隔阂乃深。”

孟朗侃侃而谈,说道:“正是如此,所以大王,如欲消除隔阂,最根本的办法是混一风俗,如始皇帝所为,同文字、同语言,车同轨、行同伦,唯有如此,才能一劳永逸,永绝此弊,但是,唐俗上承千年,胡俗亦如是,各自根深蒂固,要想做到这一点,短时期内却是不可能的。如此,在做到这一点之前,就必须要先有另外的政措做一个过渡。”

“这个‘另外的政措’,孟师指的便是崔瀚的此条政议么?”

“是,也不是。”

“孟师此话怎讲?”

孟朗回答说道:“臣所指之‘另外的政措’,具体可以分为两条。下则以胡治胡,以唐治唐,这是第一条;上则通过彼此结婚姻,以及同殿称臣,朝夕共处,潜移默化地先把国人勋贵、唐人高门糅合一处,然后上行下效,再借国家法规的形式,影响、规定到民间黔首,这是第二条。而要想达成此两条,非得用崔瀚的此条政议不可!因是臣讲,是,也不是。”

“非得用崔瀚的此条政议不可?”

“大王,崔瀚的此政议堪称妙绝,却为何慕容氏不能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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