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明志(3/4)

一根龙血法杖搭到了兰迪的大剑上,又加上了一支圣火令。

奥斯曼犹豫了一会儿,“奥斯曼苏丹国早就是大唐的藩国,我的先祖赵嬷嬷更是正宗的唐人。要是知道我怕死不敢为故国出力,一定会骂我是不肖子孙。”

一根黄金法杖搭了上去。

“呜嗷!”

最后搭在兰迪大剑上的,是一只虎爪。

龙五的位置离这帮打先锋的佣兵很远。不过,龙族有句谚语,圣级以下皆蝼蚁,龙五可以清晰地感知到这帮人在干什么。

龙五突然对蝼蚁们做的事感兴趣了,不是无聊,是想到了龙族的命运。

“龙族没有祖国,只有这么一个部落而已。这个世界就要大乱了,一旦要站队,龙族何去何从?

等将来世界大同,科技飞速发展,龙族要是还像现在这样置身事外,一定会落后被灭族的。

龙族就是丁口太少了,一旦站错队,个体再强大也无济于事。

那些蝼蚁能众志成城,后夏人自称龙的传人,我们要不要帮后夏?”

龙五不像那些闭塞的,整天抱着能量晶石睡觉的长老们。他经常出来了解世界,想的东西要多得多。

上天给了龙族强大的武力,却没有给太多的智慧,龙五想到脑袋疼,也没想出什么主意。

“算了,还是再看看吧。兰迪宁可血战,也要遵守契约,不来求我,这个小家伙倒是很合我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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