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宽度(4/5)

谚语说“劈三天木桩,呆瓜也能上战场”就是这个意思。

“发力”一词听起来简单,做起来难。仅是[保持剑身与挥舞轨迹一致]这样一件小事,实际都需要持之以恒的练习。

剑身的姿态不对,那就是用剑面拍人,不光没法发挥威力,而且很容易导致刀剑折断。

还不如干脆用棍棒——反正棒槌是不分角度的。

所以温特斯改良了劈砍桩,在原本光秃秃的木桩上增加一根横杆。

“你们当中有很多人从来没有摸过武器。”温特斯手握一杆刺槌站在高台上,他的声音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这点很好。”

牛蹄谷的成年男子之中,凡是能骑马、能射箭、能使火枪的都已经被挑走,剩下就是广场上这些“什么也不会的棒槌”。

发给这些人的也是字面意义上的“棒槌”武器——刺槌。

“学过如何使用武器的人往往自以为是,不肯接受新知识,所以还不如你们这些白纸一张的人。”温特斯威严地扫视广场:“听好,战阵搏杀不需要多,只学一招就够。”

温特斯先演示武器握法:“右手握在尾处,左手握在中段。”

然后他走到劈砍桩前,演示步伐。

最后演示使用方法:先是一拨——将横杆打偏,然后顺势踏出一步突刺。

“仅此两个动作,练吧。”温特斯松开双手,刺槌被深深刺入木桩里,杆尾颤抖着。

广场上的牛蹄谷平民先是不知所以,而后在军士的呵斥下僵硬地练习起来。

温特斯走下高台,萨木金跑过来问:“这还来得及吗?百夫长?”

“来不及,所以我只让他们练习两个动作。”温特斯甩着手腕,反问:“信不信,如果真要他们上阵,就算只有两个动作他们也会忘得精光。到最后就是抡着棒槌乱打。”

“信。”萨木金嘿然一笑:“我初阵的时候就是拿着长枪使劲拍人,到最后也没想起来长枪是带尖的。既然来不及,那让他们练这些有用吗?”

“有没有用?可能有一点用,也可能没用。但是练了就比不练有用。”

萨木金点点头,又问:“有几个牛蹄谷人见给他们发刺槌,来找我说他们放枪,想去火枪队。您的意思是?”

“不准。”温特斯神色冷淡:“早干什么去了?”

“是。”

“渡河的侦骑回来了吗?”温特斯已经是第五遍问。

“还没有。”萨木金试探着问:“要是没回来,还要再派吗?”

“派。”温特斯坚定地说:“继续派更多。我亲自去!”

特尔敦部的试探性攻击越来越频繁。

第一天是三次,第二天是六次,第三天就是十二次,第四天、第五天都是十六次。每次少则出动三、四十人,多则出动上百人。

时间不仅局限在拂晓,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下午,有时是深夜。

出击地点的间距也越来越大,往南能到滂沱河交汇处,往北能到锻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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