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4/4)

那琉璃簪细细一根不说,材质又是极其的脆弱,随便一磕就会坏,赵华兰管家的时候并不是无底线宠溺儿女的性格,所以根本就不同意花那么多的钱给景晴买这么贵的发簪。

要知道三十两黄金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就是在京城最好的错金楼里,三十两黄金也足够买下一整套不错的头面了。

赵华兰不同意买琉璃簪,景晴就和她闹起了脾气,这几天在家里连话都少说了,景安泓听到同僚提起家里的女眷们花费高,每年光是衣裳首饰都要支出一大笔银子后,也就顺着话头提起了这件事情。

女儿才八岁,景安泓也是不舍得给她买这么贵的首饰的,所以他也只是随着同僚的话题随口一提,没想到元煊文就记在了心里,回去就让人去买了两支样式最好看也最贵的琉璃簪子。

至于为什么是两**纯粹是他太早熟了,知道自己对景晴的心意,就连送人东西,也是想着要成双成对,算是他隐秘的小心思。

发簪买回来之后,元煊文趁着给景安泓送节礼的时候把发簪和这封书信一起拿给了景晴。

也的亏那时候的景安泓和赵华兰没有查看儿女隐私的想法,不然这么贵的礼物,在赵华兰那一关就会被拦截下来。

元煊文把景晴手里的信一字不差的念完了以后,还不忘好奇的问道:“那两支发簪还在吗?”

将近一千年前的琉璃首饰制品,因为其制作难度比一般的琉璃碗碟要高很多,所以价值也是远超一般古董琉璃制品的,

听元煊文念完信里的内容后,景晴本来是沉浸在往事中的,这会儿突然听到他这么问,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然有些心虚:“哦、你问那两支琉璃簪呀,被我不小心摔断了。”

不得不说,赵华兰还是十分了解景晴的,元煊文送给她的那两支琉璃簪,她十分的喜欢,连着带了一个多月,最后和表姐妹在花园里扑蝶的时候,因为她的动作太大了,摔到石板上断成了五六节,早就不知道被她随手收到什么地方去了。

以前元煊文送了很多东西给景晴,而且他送了之后也没再问过,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掏空了荷包买回来的琉璃簪早就连‘’残骸‘都找不到了。

见景晴因为自己的问题变得不自在了,元煊文连忙挥手,违心的说道:“其、其实也没什么,说是琉璃盏,其实不就和玻璃也差不多。”

其实这两者间还是很不一样的,那琉璃簪可是花了一百多两黄金才买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了,抱歉让小天使们久等了,果然想在一两章之内完结还是不可能的,应该还要写几章吧。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