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新野画策,狄烈的三项改革(4/5)

狄烈提出的第二条议案,更是一针见血。

真想不到,这人身在江湖,却有这般见识。

他和史斌谈起老吏抱案死,千里追证一事。

他提出一个观点,如果想要大幅度降低官员的工作难度,底层很多冤案只须由分散的弱势的受害人承担即可。

这样一来,官员们倒是逍遥了。

整天喝花酒即可。

于是一帮新畜生就新鲜出炉了。

但如果不计成本,往死里管,就一定对吗?

狄烈又举一例,有个有钱人家的女人,养的狗被人杀了吃肉,为了查清此案,上千名衙差辗转多省,疲于奔命,值吗?

有多少朝廷力量,禁的起这样的浪费?

老百姓的正事顾不下来,却为了这种有钱人的这种事浪费时间?

史斌简直是要惊出一身冷汗!

自己是学法律专业的,但主要是约翰奥斯丁博士那一派的实在法,应然法,对旧有法制体系的反思不够深刻。

毕竟自己不是研究这一方向的。

可是人家狄烈大侠,却能想到这!

这人的悟性多高!

“先生,说你的解决办法。”

“其实唐代就有人提过根治办法:朝廷只要少管些不该管的,自然就能有余力管好那些该管的了。可是没人愿意听。因为咱们本朝的老百姓真是好欺负。而且,多管些不该管的,可以借机多收贿赂……至于老百姓的死活,关这帮蛀虫屁事……”

史斌气的使劲一拍桌子:

“先生,带上你的破枪!随时准备杀人!朕给你一万发弹药!对这帮人渣,你给朕往死里杀!”

狄烈性情平和,皇帝虽然如此愤恨那些与奸商勾结害民的脏官,他却仍然慢吞吞的说:“陛下,臣还有第三个议案……”

“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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