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照空局_第31章(1/5)

“咦?!”

“哪天想要送饭的话,你也可以在这里做。你告诉我一声就好,我回家前会打电话。”

“思凡……”庄子非像一只大兔子般,用两只手捧着放在心口。

“子非,”凌思凡说,“谢谢你的晚餐。”

“不不不不,我愿意的。”

“……还是谢谢。”

然后,从这一天开始,凌思凡就每天都能在自己家里看见庄子非。

每天都看,竟然也没有觉得腻。

……

——又是一段时间过后,凌思凡感到应该会来的终于是来了。

在一个月亮弯得好似死神镰刀一般的晚上,“霄凡”的第二大股东“银桥资本”以及第三大股东“东阳”合伙出了一份提案,要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更换“霄凡”的董事会主席,并且建议由现cfo诸葛林接任。

因为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长的任期内,不得无故解除职务,否则视为违反规定,所以两大股东在提案书上,详细地罗列了其“弹劾”的原因。

文件上有一大堆凌思凡都没太见过的数字,比媒体上那些破烂文章要写得好多了。总结起来就是,因为他的性格,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率都未能最大化,他的一些做法,是违背“常理”的,是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不会存在的。他作为董事长和全体股东的受托人,违背了自己当初的承诺,未能尽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责任。而诸葛林,在财务上则有一份很完美的问卷。诸葛林担任“霄凡”cfo以来,在资金的筹措、使用上面效率极高,倘若凌思凡肯更多放开对钱的控制,股东分红一定可以攀升一截。而诸葛林也有董事会主席和ceo的经验,他几年前开的公司增长一直非常惊人,最后溢价150%被人收购,所有股东赚得盆满钵满。此外还有两条罪状,其中之一公司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管理层却屡劝不改,影响股票评级进而影响股价,另外一个是说凌思凡坚持不进入一些高利润的行业,总之都是耽误了股东赚钱了。至于这几条理由中有多少是真话,就只有“银桥资本”和“东阳”自己知道了。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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