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的职业素养_第214章(4/5)

在得知连扉卿炼制的唯一一个保命的丹药都给了李遇后,他们都明白李變天的意思,主公是不希望那少年遇害的,不然不会在紧要关头把唯一的保命药丸先给了少年。

谴族,曾经被屠杀殆尽的种族,也是曾经饲养犀雀的饲主,和犀雀一样生活在热带,是一群骁勇善战又智慧超群的人,只不过他们最后得罪了人,全族都被诛杀了,现在这个世界,甚至是史书上都几乎没了谴族的记载,只有零星的一些野史还有相关资料。

李變天等人之所以能饲养犀雀,用的就是曾经谴族人的食物。

而全天下,只有谴族人的血液才能引起犀雀激动。

所以,他们每次追捕需要追捕的人时,就会用谴香作用在那人身上,利用犀雀来追踪。

谴香就是从最后一个谴族的人身上的血肉凝聚而成的精华,相当珍贵。

就在那只犀雀奄奄一息,被拿给李變天看之前,李變天就有所怀疑,因为那段时间犀雀已经受了那么重的伤,但依旧很激动,所以他命人封了那只犀雀的嘴。

而他们之中,没有人是谴族,那附近都没有,唯一的外人就是李遇。

所以当阿三拿着犀雀笼子进了马车里的时候,傅辰多看了几眼,李變天就不动声色,将这只鸟赐给了傅辰。

李變天自然知道李遇是不可能中了他们的谴香,因为这种香相当珍贵,扉卿一共也只成功培养出了几个死士有这样的能力,没道理会作用到市井出生的李遇身上,没这个动机和机会。

那么既然李遇不是被那些死士“感染”上的,就只剩一个可能性,李遇才是最后存留的谴族人。

而谴族人,是开启曾经遗失的谴族龙窟宝藏的关键,他不会让李遇死。

“不过,从他刚才舍命出去的时候,朕就决定了,从今以后,朕需要他活着,他就必须活着。”

李變天在外几乎从来不用朕自称,除非到有必要的时候或者他非常认真时,他的地位不需要靠一个称呼来维持,他本身就是独步天下的,不在乎虚名。现在用了朕,含义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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