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穿宋朝]苍穹之耀_第172章(2/3)

宋国法纪严明,军队伙食是差到极致的。

按照祖宗定的规矩,“葱韭不得入军门”且“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上头的人借着这个由头克扣军饷,不肯给他们能够吃饱的军粮,以至于当初钱凡在接手守军的时候,只感觉自己是进了难民营。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军队平时分两拨人,一拨演习操练巡城,一拨帮着农业局修建大棚、种植庄稼、开垦荒地。

正因如此,整个军队的伙食都在不断恢复异变之前的水平。

许多士兵在看见餐桌上有肉的时候,都吓得不敢吃,生怕被论罪降级。

他们都以为这是给将军或者元首吃的,是有贵人要来巡查。

钱凡虽然并不习惯被人叫做钱将军,可这时候将军的派头端的颇足,相当霸气的叫所有人都端碗伸筷子吃肉,不吃就自己出去挨板子。

那些面黄肌瘦的壮丁,如今竟也舍不得离开扬州城,还能光明正大的托乡人给家里老小寄酬钱了。

而扬州城的流民,已经不剩下多少了。

建房子需要人,炼钢铁需要人,运送货物需要人。

虽然大部分本地人不会开车操纵机械,但很多粗活都是一学就会,基本上没有什么难度。

厉栾跟参政院谈好了新城区的事情,自己也揽了工程局局长的职权,让那老头下岗退休拿钱,自己日夜不休的带着人马建新城区。

目前虽然在建的楼房不多,但暂时够用了。

参议院定下来最低工资,但工程局给的略高,警察局和消防局的更高。

后两者的经费都因为之前国家刚批下来钱绰绰有余,宋代贫富差距过大导致了平民生活水平太低,江银人嫌塞牙缝的两三千块钱工资,在扬州城可以养活一大家子。

一贯钱是一千文,购买力约等于临国的五百块。

换言之,一百文在临国,大概是五十块左右的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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