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穿宋朝]苍穹之耀_第431章(3/3)

这种民意的体现不在于对选举的参与,不在于对社会事件的关注,而是为了发泄戾气和私欲的躁动。

“2030年的时候,社交网络高度发达,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人们也活得越来越焦虑和压抑。”

他们当然不能把这种对生活的痛苦和愤怒发泄到公司和家庭里,于是网络成为了最好的寄托品和发泄物。

如果是网络之中的口角,比如不喜欢某一部电视剧,对某个明星无感,或者在某个观点上有分歧,全部都可以从争执发展到没有下限的人身侮辱——

p遗照、辱骂父母家人、无间断的骚扰和诅咒。

如果这还不能发泄他们的戾气,更多的人会开始抱团起来,寻找各种道德污点,把被攻击者拉到所有人的对立面前,试图让公权力介入,进行干预和泄愤。

人们已经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也毫无个人边界。

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哪怕他们抱团把一个人侮辱打击至死,法律也不会站出来为他们说一句话。

在这个环境下,人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以暴制暴。

无限放大对方的过错和污点,用恶毒的言语互相针对,用更没有下限的方式来相互回击,轮流寻找对方身上可以攻击的点,让所有人都被拉下水,以犯法的噱头被公权力解决和抹杀。

幼安听着他讲述这些东西,隐约能够懂得一些事情:“这个事,是不是像那些村庄里,人们把有污点的女子浸猪笼,或者一起用石头砸死流氓和地痞?”

他们都以为自己是足够正义的,是在捍卫光明和秩序。

柳恣点了点头,认真道:“当法律不再有威慑力和参与感时,私刑的滥用一旦遇到极端民意,事情会更加不可收拾。”

这世界上,有太多的小三、盗贼以及各种违法者,在没有被审判的情况下,被当街羞辱和打死。

他们确实有罪——所以就应该在没有公正判断、裁决的情况下,被高涨的民众情绪所抹杀吗。

那些被诬陷成强奸犯的人,被构陷成贪污犯又或者杀人者的人,也应该伴随着群众的一声令下,被当街用石头砸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