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第四层,民风淳朴哥谭市!(求鲜花,求评价票!)(2/2)

陆歌抬头一看,一栋栋哥特式建筑高耸入云,天空一如既往的乌云密布,天色昏暗。

这里是罪犯的聚集地,是罪恶之都,哥谭市!

“呼,空气真浑浊!是熟悉的味道!”

就在这时,一名化妆妖艳的女子,踉踉跄跄的撞在他身上,惊叫道,“先生,对不起!”

“没关系,美女,以后走路小心点”陆歌不以为意,对女子眨了眨眼。

女子心中一阵柔软,后悔偷了眼前帅哥的钱包!

“哎,说不定还能愉快一晚,不过还是美刀重要!”女子咬了咬牙,消失的街角。

陆歌看着手上的女士钱包,“一钱包换一钱包,不错!”

远处的街角传来女人的尖叫声,“帅哥钱包居然一分钱都没有!我的钱包了?!那可是有两百美刀呀”

陆歌摇了摇头,“是谁这么坏呀!”

他刚走了几步,来了两名头戴兜帽的男人,举起手枪喝道,“小子,交出你的钱包!”

陆歌一阵无语,“果然是民风淳朴哥谭市呀!才走了不到十米,又被偷又被抢劫的!”

他有心抓两人去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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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歌被雷到了,“两人都持枪抢劫了,还等级不够,真是罪犯的摇篮呀!”

既然等级不够,陆歌也懒的鸟两人了,飞快的将两人击飞,友好的接收了两人的手枪和钱包。

“呼,我有些喜欢这里了!”陆歌有些放飞自己的感觉。

不过他的任务倒是遇到了不少问题,一晚上行走在哥谭市街头,他虽然遇到十几起抢劫偷窃,只遇到两人符合罪犯要求。

“这效率太低了,现在贝恩也不知道在哪。”

餐厅,陆歌喝着咖啡,一边思索。

周围的议论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蝙蝠侠消失了那么久,听说阿卡姆疯人院的人都要跑出来了!”

“那群疯子!”

“要是那群疯子跑出来,我睡觉都睡不好了!”

陆歌一愣,“阿卡姆疯人院?!”

“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陆歌一拍大腿!

“那里犯罪者的等级不要太高呀,质量也很好!就你了!”

哥谭市城郊,

陆歌抬头一看,大门上写着,伊丽莎白·阿克汉姆精神病患犯罪疯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