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徽州异相(下)(4/5)

徽州府在向歙县征税时,用的名目是“夏税生丝”。恰好歙县确实有一笔国初欠麦的“夏税生丝”科目,因此地方并不觉有异。

但等这笔税收上来以后,徽州府向上递解时,又从“夏税生丝”抽出应有的数目,划归到“人丁丝绢”之下。

这样一来,“人丁丝绢”这只鸠,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占了“夏税生丝”这只雀的巢。原本六县均摊的税负,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由歙县独扛。

可怜歙县百姓毫不知内情,辛辛苦苦独交了两百年的税,却不知道他们供养的其实是六县负担。

帅嘉谟知道,做这个手脚的人,绝对是个高手。他既熟知国初钱粮掌故,又精通案牍流程,巧妙地利用歙县补交夏麦的这个科目,移花接木,混淆视听,玩了一手漂亮的乾坤大挪移。

而缴税这种事,一旦形成了惯例成法,就会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很难改变。于是乎,歙县一口气交了近两百年“人丁丝绢”,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喜当爹:给别人养了两百年的崽。

帅嘉谟目光炯炯,这必然是有徽州府户房的胥吏从中舞弊!

这个猜测并非是凭空臆测。在大明的体制里,地方官员流转频繁,一个职位上坐几年就走了。而那些地方庶务,比如钱粮刑名之类,则被专业的胥吏所把持。这些人都是本地土著,职务世代相传,又掌握着专业技能,外人根本弄不明白,上下其手的空间很大。

尤其是钱粮一道,更是重灾区,小吏们有各种手段可以颠倒乾坤。手段高超的胥吏,甚至能“使连阡陌者空无籍,无立锥之家籍辄盈鄢”,你说这得多牛逼。嘉靖年间的一位官员霍与瑕,就曾无奈地写道:“各县各户房粮科,年年派粮,时时作弊。”可见当时基层之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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