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隐情(中)(2/5)

刘从政胞弟刘从宪之子刘训于宣德七年中举,正统四年中进士第,麻城县志称:“知金坛县,有惠政,性俭素,治蔬圃以自给。”“拜监察御史,廉直有风裁,冢宰王翱特疏荐其治行为天下第一。”

金坛县志亦记其:“爱民勤政,好贤礼士,锄强剔弊,声称籍然三年考绩,行李萧然,冢宰王翱特疏荐其治行为天下第一,擢监察御史升山西左参政。”

刘守有的曾祖父刘璲为刘训之孙,成化十六年中举,弘治三年庚戌科进士,字士约,麻城县志称:“知丰城县,恺悌果断,兴学育才。县好淫祀,首毁之,以正民俗。自守狷介,不私一钱。征敛有方,奸猾屏迹。述职为江右第一。”

刘璲父刘仲輢,为景泰四年的举人,官至崇德县令。

刘守有祖父刘天和,字养和,号松石,弘治十一年中乡试,正德三年进士,授南京礼部主事,为刘璲之子。

刘天和初任南京礼部主事,后补御史,为钦差巡陕西,因得罪宦官廖堂,遭其陷害被捕,后经吏部尚书杨一清等人营救获释,被贬为江苏金坛县丞,外放几年间,因政绩卓著,后迁至湖洲知府。

嘉靖初年,刘天和升至山西提学副使,累迁南京太常少卿。后以右佥都御史督甘肃屯政,向皇帝请求以肃州丁壮及山、陕流民于近边耕牧,且推行于各边疆。后改为陕西巡抚,任内请求撤镇守中官及罢为民患者三十余事,世宗均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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