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割肉案的真相(2/4)

苏园蹲在孙荷身边,小声戏谑一句,如说悄悄话一般。于是这样一句话便奇异地安慰到了孙荷,再听苏园跟她解释包大人虽然严毅,但秉公无私,只要她有让人理解的内情,说出来后绝不会对她怎么样。孙荷由此渐渐地镇定了下来,开始道明情况。

“虽然今日割肉案是草民所为,但在东京汴梁确有此事发生。这事情发生已经有一个月了。”孙荷解释道,“一月前,草民在东大街上亲眼看见一名男子割了一名女子的胳膊,犯案他就迅速逃了,因隔得远,草民没追上。草民便想拉着那受害的姑娘来开封府报官,不想那姑娘并不愿意,说是若她惹了官司,周围人都知道她被一名男子割身,必然有损名节,会毁了她的婚配。”

孙荷接着表示,这事儿她虽然气愤,但也无可奈何,当时只能就此作罢了。

却万没有料到,在七天之后,还是东大街那里,她又看到同样身形的男子在巷子里对女子突袭,这次他割伤的是落单的妇人。妇人已经成婚,见受伤的伤口小,自行处理即可,却也是不愿意报官,她怕家中夫君知道嫌她名节有损。

“短短七日,草民看见的就已经发生过两次了。草民想这事断然不会完,便时常在东大街附近游逛。五天后,事情果然又发生了。这一次我险些追到了那名作恶的男子,却还是被他先一步溜了。”

令孙荷更恨的是,这一次的受害者也是因为名节问题不愿意报官。

天子脚下,东京地界,有人堂而皇之地伤害女子身体,却因为没人报官一直逍遥法外。何其讽刺,令人怒恨!

孙荷是濮阳东风镖局总掌柜之女,自小就有一颗打抱不平的侠义之心。她便自己前往开封府报官,接状纸的小吏问她是否为受害者,又问她证据何在,孙荷什么都没有,便被当成的闹事地打发走了。

孙荷又气又恨,随即想到既然那些受害的女子都因怕名节有损不报官,但她不怕,她可以当受害者。

于是那天之后,孙荷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在东大街附近频频出没。可是整整半个月过去了,她却不见那恶徒再出现,对谁下手。

今早孙荷买菜回家的路上,忽然发现自己癸水来了,她这人异于常人,头天癸水特别多。孙荷便想到一计,她何不自己割伤自己,声称受割伤报官,这样凭开封府的众多人马一起追捕,定能将那狡猾的恶徒捉拿归案。

孙荷便用匕首刺伤自己的大腿,借着血量很大的样子引起重视,呼喊救命。

“但因为割伤自己的腿真得太疼了,草民以前从没受过这种罪。一时觉得委屈,见着开封府衙役们就想起自己当初报官被赶走的事,便心有怨忿,特别是对苏姑娘,我任性乱撒火了。”孙荷可怜巴巴地望向苏园,哽咽地道歉,“对不起。”

“割完自己之后,草民就将匕首藏进了袖兜,自以为万无一失。不想草民这些把戏,都被苏姑娘看穿了!”

说到这里,孙荷委委屈屈地把头低到最深,又对开封府众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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