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第五十八章(1/3)

("[综英美]小丑竟是我自己");

“致我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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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不亲自给我回信?是我写给你的信不够坦诚吗?

爸爸,

你并非我的生父,你和我的母亲结婚已有4年。从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忘不了你,我的母亲交往了许多任男友,

我能接受的唯有你一人,我还请求我的母亲跟你结婚,

因为我不想你远离我,

我宁愿你成为我的继父。她听从了我的建议,飞快地跟你结婚了,她太希望有人能照顾我们母女。

在这4年中,

我没有一天不想你,你高大、英俊、挺拔,

像太阳神一样完美。但你是我母亲的丈夫,我曾为了留下你而央求我的母亲嫁给你,但是现在我后悔了,

我低估了我对你的爱,

每一次见到你都会让我更爱你,父亲,

这并不是女儿对父亲的爱,

是女人对男人的爱。

不必对我的爱避如蛇蝎,

我已经是个大人了,

我知道爱是怎么回事。你曾经送给我的书,

《莎乐美》,

爱而不得的莎乐美向父王请求杀了先知约翰,我仍然记得她说过的话,

“我要先知约翰的头颅”。这也是我对你的爱,我可以把我的头颅交给你,只要你想要。如果你想要我忍耐,

不要伤害我的母亲,虽然日渐艰难,但我也可以做到。

我请求你,等我到了十六岁,请跟我的母亲离婚,跟我结婚,我要你像你迎娶我的母亲一样,为我披上婚纱,把戒指戴在我的无名指上,在神父面前宣誓,让我成为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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