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1/4)

第19章为什么不去见识见识什么是大妖の尊严呢

自那以后,卖药郎继续四处游历的旅程,就多出了一位名为“阿夏”(读作おなつ)的同伴。

遮住眼睛的发型、浓烈的颜色涂绘的隈取、从不报上真实姓名、也不介绍自己的家世背景,人问时只有一句“在下不过一介普通的卖药的罢了”。

一开始,他就在对世人隐藏真实的自己。

咕王这种大妖,并不是可以欺骗和隐瞒的对象。

幸好她根本没有交换真名的打算,或者说她甚至没有和他混得多熟的打算。

诚如她决定同行时所言,她的目标,就是为了探索被她的潜意识镌刻下来的遗忘的真相。

比起她凶神恶煞的名声,咕王本人其实并不难相处,衣食住行都不挑剔,变更外貌和服装也没有意见。不过与其说她好相处,更合适的形容应该是不在乎。

衣著打扮从来都与社会地位与财富水平密不可分,华贵的丝绸与便宜的粗布衣服当然不一样。就算很多妖怪都过得略糙,名声斐然的大妖多少还是会注意一些。

咕王无所谓,反正她的衣服都是羽毛所化,无论是平常穿的当时的土著看起来非常奇怪的风格的那种衣服,还是按照卖药郎的建议,平民女性所穿的小袖,怎么都行。

可她穿粗布衣服比她平时的服装看起来还奇怪,农家的女子与商家的女子因为要经常干活,衣服袖子上还有一种把多余的布料拉起来系在肩膀上、防止弄脏衣服或行动不便的挂件。

别的女性这样做,视觉效果是贤良淑德宜室宜家。

咕王开朗地笑着挽起袖子,总觉得她下一步就要装备胁差或者菜刀或者板砖,以同样开朗的笑容,往谁头上招呼招呼开个瓢什么的。

这实在不利于生意人与人为善的形象。

更何况,她的人形据她自称,是二十来岁,和这个年代的女子横向对比,看起来是十七八岁。

无论如何,在十三四岁就成年婚娶的时代,无论是二十岁还是十七八岁,都应该早就是孩子妈了,带她出行哪怕以“兄妹”的身份都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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