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3/4)

爪子已经到了少年的脖子边儿,硬是没抓得下去。厉鬼震惊,这小兔崽子怎么可以不怕它?

他怎么可以不怕它?!

“弱智,我的衣服脏了。”该“小兔崽子”不耐地啧了一声:“你知道被你毁掉的东西有多贵吗?你在地狱打一千年的白工都还不上。”

厉鬼愣了几秒,非常不服气:“就你身上这些破烂值几个钱?路边摊十块钱买一打,还敢跟老娘碰瓷!”

一提这,厉鬼立马口齿清楚逻辑清晰了。它生前能精准识别真大款和暴发户,区分各种奢侈品牌更是不在话下,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一道灵光当空炸响,带回了厉鬼的理智。

它迟疑伸爪,试探性地摸了摸林宇的白衬衫:“不就是普通的棉布……”

“不对!这份如婴儿皮肤般的顺滑,应该是丝绸羊毛,但柔和光泽中为什么又掺杂了耀眼的金色——这绝对不是普通的丝线,更不是普通的衬衫!!!”

林宇:“不贵,这么一点也就几十万欧元吧。”

“什……么……??!”

厉鬼不敢置信,空洞的眼眶里顿时飚出血泪,一下又在林宇的衬衫上留下两点血印子。

林宇没什么反应,反而是厉鬼心如刀割,衬衫上的每一块血斑,都是扎在它心口上的窟窿,让它难受得恨不得拿着肥皂冲上来手洗,洗不掉就挖掉心再死一次。

最恐怖的是这还没完,明知道前方比地狱还要恐怖,厉鬼已经停不下来看。

它强迫式自虐,一边飙血一边再仔细看他的裤子,他的手表,他的鞋……

都是最普通的样式,甚至没有名牌,乍眼一看可以完美融入地摊货大军,但最高级奢侈品的本质摆在那里,再朴实无华,也能在鬼气冲天的昏暗环境中闪闪发光。

厉鬼勉强认出了那双变成红鞋的黑皮鞋,未被染红的地方,有一个极小的英文字母标识,那是设计师的名字缩写。

它还活着时,曾有幸跟着自己能找到的最大的金主,见了那名设计师一面。它的金主在设计师面前极力讨好,设计师却态度高傲,没把金主放在眼中。

设计师亲手制作的作品万金难求,他自己就是贵族,只有真正的上层主顾才能让他出手,世界范围内的权贵,都以能让这位设计师为自己服务为荣。

厉鬼曾经也畅想过,做梦都想要得到出自设计师之手的鞋,但它没能实现。

这就是它生前死后无论如何都想触及、可无论如何都进不去的世界。

“让我……擦……干净……”

厉鬼沙哑的声音贪婪而渴望,如此珍贵的艺术品被血打湿了,她疯狂想要把碍事的血迹擦干,主要目的还是自己亲手去碰触。

可林宇一脚把它踹开了:“做什么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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