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林元登上《国家新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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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市中院。院长办公室。

“欢迎,欢迎最高法的同事莅临指导工作。”

“不敢当。”

特派员与吴院长握了握手,随后双方来到沙发上坐下,开始聊工作。

“林元的案子,已经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这次派我们过来,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审理,做到公平、正义。”

吴院长连忙点头:“明白!”

上面的话,只是场面话。

真正的内在意思是:高院要树立典型,为以后类似的案子,形成一个范例。

如果未来国内再出现这样的案子,各地方法院就必须按照此案的“例子”来判罚。

“案件的主法官选好了吗?”

特派员严肃发问。

闻言,吴院长立刻答复:“选好了:是我院一名从业多年的老法官,身经百战,功勋赫赫。他叫周立平,这是他的档案。”

早有准备的吴院长从抽屉里,拿出档案,递给特派员查看。

特派员看了看后,点点头。

“可以,就他吧!”

“好的。”

接下来,双方喝了一口茶。

随即,特派员放下茶杯,开始“闲聊”:“目前东国经济腾飞,国家实力蒸蒸日上,但国民们的法律意识依然有些淡薄。在普法这条道路上,不仅需要各方人员的努力,更需要我们法院系统多多普法。”

“是啊,是啊。”

吴院长一边连连点头,一边在心里急速思索着特派员这番话的潜在涵义。

对方到底想干嘛?

这番话到底是何意思?

在东国当官,就这点最烦人,领导的每句话都要猜猜猜。

这时。

特派员忽然又提了个问题:

“对了,吴院长。这起案子你们打算怎么审理?是公开,还是非公开?”

闻言,吴院长当场一愣,随即赶紧回复:“因为这起案子涉及未成年人,按照常理,是非公……”

话未说完,吴院长终于反应过来了。

随即,立即转口:“虽是如此,但这起案子受害者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整个过程也没什么不可说的地方。基于为国民‘普法’的考虑,我院决定半公开审理此案,邀请市民与媒体记者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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