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乡风(4/4)

“王......王黑。”

“是真名吗?”

“是的。”

“家住哪里?”

“隆中北岸的丰亭。”

“确定吗?”

“确定。”

王黑这次坚定了一些。

沉晨点点头道:“虽然布匹主人愿意放过你,但你偷盗是事实,就应该受处罚,按照偷盗罪名,我判你入狱两年,你可有怨言?”

一匹布在汉代的价值还是很高的,东汉和平年代一匹麻布价值在300至600钱左右。

但现在是乱世,粮食、布匹这样的紧俏货价格暴涨,一匹麻布的价格即便是在物价相对稳定的荆州地区,也接近千钱。

看着不多,可按照价值来说,以当时的法律要判无期徒刑。

因为《汉书·刑法志》言:“取其非物谓之盗,《律令》曰:盗二两金者弃市,此人臧(赃)获,得失物直(值)三两金。”

盗窃罪在汉朝是极大的罪,分为四个等级,偷1钱-22钱或者价值1-22钱的物品,罚金1两。

偷22钱到110钱的物品,罚金4两。

110到220,关3年。

220到660,关5年。

660枚五铢钱到二两金之间,无期徒刑,脸上刻字。

二两金以上,弃市。

汉时一斤金子价值一万钱,十六两为一斤,那么一两金子就是625钱,二两金子,就是1250钱。

也就是说偷盗了1250钱以上,就要拉去砍头。

这人偷盗的是一匹麻布,价值接近千钱,所以按以前的法律是得脸上刻字加无期徒刑。

但后来沉晨认为这个罪太重了,就取消了偷盗罪的死刑,最高也就三到十年,量刑基本上跟后世差不多。

听到沉晨的话,盗贼毫不犹豫地道:“我认罚。”

“嗯。”

沉晨点点头,随即就对那几名有秩说道:“你们去丰亭查查,看看他说的是否真话,如果是真话,那么就让丰亭那边派人去官府领一匹布送去他家,且他的母亲和妹妹都应该由官府供养,让乡人帮扶他家耕种一些田地。”

“唯。”

几名有秩连忙去核查。

叫王黑的盗贼惊愕不已,哭着说道:“我犯了罪过,先生为什么还要供养我的家人,又送我一匹布?”

沉晨就说道:“荆州遭遇了水患,很多人妻离子散,官府帮忙赈灾供养是他们的义务。至于送你一匹布,并非是赠送,而是借予。你盗窃是为了母亲和妹妹,又怕我知道你的过错,说明你有孝心和羞耻之心。既然心怀孝道和羞耻,必然能够改正错误,我这样做正是为了促使你改过自新。将来希望你能在监狱里好好表现,尽快出来。以后也不要因为这次事情而感觉到卑微,人只要改过错误,做一个正直的人,那么大家就会都尊敬你,希望你能够明白我的良苦用心,从监狱里出来之后,就努力耕种或者辛勤工作,赡养母亲和妹妹,早日把我借给你的半匹布还回来,何时能还,取决于你的努力和决心。”

听到这句话,王黑已是泣不成声,不断磕头道:“我王黑自此绝不会再犯罪,此后若是先生和隆中乡人对我有何差遣,愿当牛做马以报。”

“去吧。”

沉晨挥挥手,示意让缉盗把他带走。

看到此景。

薛永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沉晨能够在乡里受到这般尊敬的原因,不由得深深感慨道:“难怪世人都说都督是圣人在世,这般德教,恐怕只有古之先贤才有。隆中盛德感化之深,已远胜过刑罚的力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