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拒执犯罪(一)(4/4)

在路上,陈默雷设想过两种比较好的情况:

一是那套复式房子登记在廖文昌名下,只是房产查询系统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所以在东州查不到廖文昌在齐江的房产;

二是那个小区还不具备办证条件,所以廖文昌手里只是有一份购房合同,还没有房产证。

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陈默雷都不担心,因为只要房子还在廖文昌手里,就可以查封。

可现实却偏偏事与愿违,两人到了齐风地产遇到的却是第三种情况:小区房产证已经办完了,但那套复式房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不是廖文昌的名字。

据齐风地产的销售经理说,将军府小区是2013年初开盘的,一开盘廖文昌就订购了那套复式房,而且是一把付清了110万元的全额房款,因为全额付款的情况非常少见,所以他对廖文昌这个人印象比较深。

小区是2015年5月,因为在施工过程中,山地施工的成本超出了预算,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所以延误了交房日期。

2016年6月,小区开始集中办理房产证,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廖文昌把那套房产转手了。

因为廖文昌是全款购房,而且没有网签备案,所以转让手续很简单,只需要到售楼处把购房合同改个名就可以了。当时,他还问过廖文昌转手的价格,廖文昌说是310万元。

陈默雷记得很清楚,永昌公司案在2015年9月进入诉讼程序的,次年2月,案子又进入了执行程序。这也就是说,廖文昌在转手那套复式房之前,就已经是被执行人了,而他之所以敢留着那套房子,就是因为没有网签备案,房管部门也查不到他的购房信息。

在2016年6月小区集中办理房产证时,房产信息虽然不能异地查询,但房产系统将要全国联网的消息已经传的风言风语,廖文昌应该是担心联网之后东州法院会查到那套复式房,所以才在办证之前转手的。

仅仅2年半的时间,一套房子就净赚了200万,难怪那个防盗门店铺每月2万元的租金,他廖文昌都能租得起。

想到这些,陈默雷进一步猜想,廖文昌仅仅用一套房子就净赚了200万,他炒房炒了五六年,想必已经赚了好几个200万了。这样看来,廖文昌的事就不仅仅是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这么简单了。

在齐风地产复印了那套复式房的前后两份购房合同后,陈默雷和孔尚武又通过销售经理提供的信息,找到了接手复式房的那个人,给他做了笔录,并跟着他去银行调取了转账凭证。

陈默雷这才知道,原来廖文昌转手那套房产所得310万元是打入了廖文昌的妻子信丽丽的账户,不用想,那笔钱肯定早已不在信丽丽的账户里了。

陈默雷决定立刻返回东州,把廖文昌涉嫌拒执罪的问题拿到局务会上讨论。

今年夏天,陈默雷等人从齐江“大败而归”后,局务会曾就此案进行过专门讨论,但当时的讨论出现不小的争议。

李济舟提出,仅凭每月2万元的门店租金,还不足以证明廖文昌涉嫌拒执罪,因为廖文昌的租金可能来自隐匿财产,可能来自店铺的经营收入,可也能是找人借的;更重要的是,如果说廖文昌涉嫌拒执罪的话,那他用二丈人的凯美瑞轿车向谷少康抵押借款的事又该怎么解释。

后来,因为多数人支持李济舟的意见,所以,廖文昌涉嫌拒执罪的问题就暂时搁置了。

但是这次,有了从齐风地产调取的资料,这个问题就该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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