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拒执犯罪(六)(3/3)

谷少康说:看来,我还真是小瞧你了,你年纪不大,胆子倒是不小,在看守所里,你都敢这么干。

罗小川说:倒也谈不上胆子有多大。法律规定,律师有权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且不被监听监视。这是法律给我创造了条件,我只不过是好好利用这个条件罢了。

谷少康说:真是后生可畏呀。那好,那我就不留你了,慢走。

罗小川说:康爷不必送了,再见。

谷少康说:再见。

录像播放完毕。法庭里一片安静,出奇地安静。

按说,这段录像绝对算得上是一颗重磅炸弹,但这回旁听席上反而安静了,大概是他们还没从惊愕中回过神来。

“谷少康,你个卑鄙小人。”乍起的骂声把大家惊醒了。

只见罗小川指着谷少康,恶狠狠地骂道:“原来你早就想出卖我们了,你录音的时候一直用话诱导我,你个骗子、奸商、王八蛋……”

罗小川在不顾形象地破口大骂,廖文昌却低着头一声不吭,没人看得到他的表情,更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辩护人!”秦怀远对罗小川厉声喝道:“请你注意,这里是庄严的法庭,请你注意文明用语,不要进行语言攻击!”

罗小川突然愣住了,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他把头缓缓靠在椅背上,绝望地闭上了双眼:这一仗他输了,彻彻底底地输了,现在,他不但无力回天,还把自己也搭了进去。他知道,遭遇了这次的滑铁卢,自己以后的律师生涯肯定是要画上句号了。

既然这样,何不把这个句号画得完美一些,让自己少一点遗憾。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睁开双眼,说:“罢了,我认栽。”

他转向合议庭,用近乎恳求的语气说:“尊敬的合议庭,我知道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审判不得被认定为有罪,也就是说,我现在的身份还不是一个罪犯。

所以,我想恳请合议庭给我这个机会,给我这个最后一次坐在辩护席上的机会,让我把这个案子,恐怕也是我律师生涯中最后一个案子代理完,让我不留遗憾离开律师这条道路。谢谢!”

说完,他站起身来,朝合议庭深深地鞠了一躬。

秦怀远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一时拿不定主意,他跟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徐天成、戴杰合议了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罗小川的请求。

他对罗小川说:“按照法律规定,没有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代理案件的律师仍然具有代理资格,所以,你的要求也算合理。

但是,鉴于你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征求一下被告人的意见,看看被告人是否同意继续由你担任他的辩护人。”

罗小川默默点了点头。

“被告人。”秦怀远把目光转向廖文昌,说:“刚才你的辩护人罗小川所说的话,相信你都听到了。现在,请明确表达你的个人意见,你是否愿意继续由罗小川担任你的辩护律师。”

廖文昌依旧低着头,默不作声,似乎还没从失败中清醒过来。

见廖文昌不回答,秦怀远刻意提高了声音,说:“被告人廖文昌,请你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过了一会儿,廖文昌终于开口说:“我同意,我相信他的能力。”

这声音虽然低沉,却也足够清晰。同时,这也说明,他对罗小川的能力是信任的。

秦怀远宣布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孔尚武虽然站在法庭门外,但隔着门,他隐约听到了法庭内播放的录像内容,也终于明白了陈默雷为什么让他带着两名法警守在门口。

对于谷少康提供的录像证据,罗小川表示认可。

接下来,霍秉心继续举证,他举着几分书面材料,说:“我们这里还有四份证据。第一份是被告人廖文昌与齐江市的一个房主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在这份合同中,廖文昌使用假名王文昌与房主签订了合同。

第二份是廖文昌离开租赁的商铺后,执行干警对房主所作的笔录,房主笔录中提到,廖文昌每月都能按时支付2万元的商铺租金。

第三份证据是公安机关对房主所作的辨认笔录。房主辨认,租赁其商铺的王文昌就是本案的被告人廖文昌。

第四份是执法记录仪的录像,记录着执行干警在齐江发现廖文昌时,廖文昌曾采用暴力方式威胁驱赶执行干警。

以上这些证据,能够充分地证明廖文昌躲避执行和暴力抗拒执行的事实。

下面,由公诉人林刚负责宣读这些证据的内容。”

说完,他把证据材料交给了林刚。

其实,这些证据都是准备好的,但上次开庭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展示,就被突然出现的一张借条给“截胡”了。所以,直到现在,这些证据才得以在法庭上展示。

林刚宣读完商铺租赁合同等书面证据之后,要求当庭播放执法录像。

合议庭表示同意,命令法警将录像光盘交给书记员。

“请等一下。”就在书记员准备播放录像的时候,罗小川突然举手说:“合议庭,我方对公诉人这四份证据的真实性都没有异议。所以我觉得,执法录像就不必播放了吧。”

罗小川这个要求让秦怀远着实有些意外。

他跟徐天成、戴杰简单合议了一下,然后说:“虽然辩护人对以上四份证据均没有异议,但执法录像能够真实地还原执行现场的情况,有助于进一步查清本案的案情,特别是其中抗拒执行的程度,将直接影响本案的量刑。因此,合议庭认为,该执法录像有必要当庭播放。”

对廖文昌来说,当庭播放执法录像绝不是一件好事:如此真实而又强烈的视觉冲击,多多少少会影响合议庭对廖文昌的量刑,而罗小川之所以反对当庭播放执法录像,就是想尽可能地帮廖文昌把这种消极影响降到最低。

但遗憾的是,罗小川根本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予以阻止。

在书记员的操作下,大屏幕上开始播放执法录像。因为执法记录仪佩戴在执行干警的胸前,而执行干警是不停运动的,所以画面有些晃动,也不是十分清楚。不过,这倒反而让画面更具现场感。

旁听席上的人都聚精会神地盯着大屏幕,当廖文昌挥舞菜刀的画面出现时,几个债权公司代表禁不住发出了一阵惊愕,有的甚至说这简直无法无天了。

这时,陈默雷下意识地向罗小川的方向瞄了一眼,只见他盯着着显示屏,脸色凝重,仿佛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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