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三章.白色游隼(2/4)

只不过,如同斥候之类的,倒也不能定义的太死。

草原上的牧民,与民兵没什么区别。

且,都是轻骑兵。

马上挽弓射箭,只是基础中的基础。

骑马什么的,连七八岁的孩子都会。

家境富裕一点的,还有猎犬与奴隶。

在这茫茫大草原上,每一位非专业斥候出身的牧民,都像是一颗颗真眼,发挥着专业斥候才有的战略地位,故此,将这些牧民称为斥候,一点都不算夸赞,只能算是陈述一个事实。

林朝辞之前抓的那个斥候,也是牧民性质的斥候。

骨头不怎么硬,倒也很正常。

一路向东,向南。

路上,遇到了不少牧民。

还有羊群、猎犬与小孩。

羊群比牛群常见,猪群根本见不到,鸡鸭鱼群更是没有,不过,现如今的草原已被成吉思汗一统,牧民们对陌生人的敌意倒是少了很多,林朝辞又用毛笔给自己灌输了点蒙古语的知识,这些牧民一听林朝辞的语气很地道,一见林朝辞胯下那匹油光锃亮的大黑马,顿时将林朝辞认成了自家人,好酒好肉的招待着,倒让林朝辞免去了几分风餐露宿的烦恼。

草原人豪迈,不拘小节。

羊肉都不是按“片”上桌的。

而是按“只”拿上桌的。

此前,林朝辞也吃过烤全羊,不过与草原上的烤全羊相比,确确实实是少了几分地道的滋味。

就像户外烧烤一样。

吃的不完全是味道,还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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