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汝引余部还鲁(一)(4/4)

胡仁说道:“罚他三天不吃饭,饿死他个狗日的去逑!”

曹幹笑道:“大兄,鲁逢之罪,罪不至死。饿死可不行。”

胡仁那话,明显是听着凶狠,实际上棒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甚么“饿他三天”?这叫甚么惩罚?军纪军法里头,可没有这一条!

听了曹幹的话,胡仁迟疑了下,问道:“那以校尉之意,怎么惩治为是?”

“军法就此,自有所规。王庭,按军法,该何以处置?”

王庭应道:“鲁逢所抢掠之财货,计价不到万钱,幸好我等发现得早,被害的妇人还未有受到实质上的伤害,依军法,所抢掠之财货尽数退还民家,其本人杖责二十。”

曹幹与胡仁说道:“胡大兄,按此法,当以此惩治。”

要说起来,打二十军棍,不算轻,可鲁逢皮糙肉厚,二十军棍也是打不坏他的,但关键的问题是,这不是二十军棍会不会把鲁逢打伤、打坏的问题,这是个“面子”的问题!

自己的心腹,自己手底下的一个队率,若是就这么被王庭行军法了,胡仁自觉或会大失脸面。

胡仁为难地说道:“校尉,鲁逢也没抢到多少东西,那妇人不也没被他怎么着么?这军棍,就非得打不可?校尉,你看我的脸面,这回要不就不饶了他?再有违令,严惩不贷!”

“胡大兄,军纪不是买东西。买东西,可以还个价,买来用着不好,你也还可以拿去换。军纪不然,自军纪定下之日起,只要有触犯违背者,就必须按军法惩治!”

胡仁说道:“是,是,校尉说的这些,我知道!但是校尉,你看我脸面,好不好?”

“大兄,你说到脸面。你可知军纪对於一支部队来说,相当於什么么?可以理解为,便是相当於一支部队的脸面!这回我若是看大兄你的脸面,饶过了鲁逢,不惩治於他,大兄,则军纪的威严何在?是不是咱们这支部队在部曲面前、在百姓面前的脸面就丢了?咱的军纪,部曲们还会凛然遵从,不敢触犯么?咱再与百姓说,咱与百姓们秋毫无犯,百姓还会相信么?”

胡仁品了品,觉得曹幹这话说得对,可是鲁逢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他总不能不管他,因又说道:“校尉,你说的都对!但鲁逢这回,好歹也算是初犯,就饶他一回吧!好不好?”

饶,是肯定不能饶的。

这次如果因胡仁的缘故,饶了鲁逢;那下次违反军纪的若是王敬的部曲,是不是也要看王敬的面子,亦饶了不做惩治?饶一回,就有饶两回。如曹幹所言,军纪的威严将荡然无存。

但话说回来,胡仁的想法、感触也得重视。

曹幹沉吟了下,找到了一个应该是能说服胡仁的说法,他说道:“胡大兄,这次咱们打任城县,我且问你,为何咱们一矢未放,兵马才到城下,城内百姓就献城而降?”

“……,校尉的意思是说?”

曹幹说道:“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城内百姓已知,我部到了任城后,与各乡百姓秋毫无犯,从无扰民、掳掠之事。胡大兄,如果这次不对鲁逢加以惩治,须知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干里,他今天入里掳掠、调戏妇人的事,一定就会很快的传开,别县百姓亦将得知。则咱再去取别县时候,大兄你认为,别县的百姓还会如任城县的百姓,献城与咱,使咱们不用再经攻城么?”

“这……,恐怕难了。”

曹幹说道:“一个是不惩治鲁逢,断了往后百姓献城之可能,从而使咱们每欲取一城,都不得不经过苦战、血战,部曲损失惨重;一个是惩治鲁逢,日后咱们尚能有得献城之可能。两者宜该何以选择,胡大兄,你来帮我选!你来帮咱部两干余的部曲选!”

胡仁又踹了鲁逢一脚,咬牙骂道:“岂能因你一个狗崽子,坏了咱们整部的名声,累使咱们两干余部曲往后只能浴血攻城,不得献城?”与曹幹说道,“校尉,打他军棍吧!狠狠地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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