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233章 这娘们要赌把大的(1/4)

    其实在胡维军讲述案情的时候,方轶就一直在考虑,这个案子到底构不构成诈骗。

    “说实话,您这案子我更倾向于构成民事欺诈,而不是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情况为意思表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达到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民事欺诈行为是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的事由之一。(二零二零年通过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对欺诈行为作了专门规定,感兴趣的书友可以查看下)

    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在司法实践中又极易混淆。很多时候区分起来比较困难。我现在只是听您的叙述,做初步的判断,要待我看过案卷后才能确定辩护方案。到时候我会再来见你,告诉你我的辩护方案。”方轶道。

    “好,谢谢您方律师。您多费心吧,全靠您了。律师费……”胡维军面露难色道。

    “律师费您不用操心,童总已经帮您支付了。”方轶边收拾文件边说道:“你爱人就在看守所门外,有什么需要带给伱的?衣服鞋袜之类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