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381章 有那么邪乎吗?!(1/3)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被告人彭华楠利用其担任车间主任,保管仓库财物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诉人认定被告人彭华楠盗窃本单位财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采纳,但认为被告人彭华楠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不当,予以纠正。

    被告人彭华楠及其辩护人关于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辩解意见,与事实和法律规定相符,予以采纳。

    被告人彭华楠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彭华楠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二、追缴被告人彭华楠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三百元,上缴国库。”审判长宣判道。

    旁听席上,刘芳芝眼泪汪汪,虽然知道丈夫彭华楠肯定会被判刑,但是当审判长宣判那一刻,她还是感觉忽悠一下,仿佛天都塌了,往后这日子该怎么过,她心里一片茫然。

    “方律师,如果上诉……我老公的刑期能减下来吗?”法院大门外,刘芳芝眼巴巴的看向方轶。

    “这个我没有把握,如果上诉……我觉得大概率会被驳回。”方轶犹豫了下道。

    “嗯,我明白了。”刘芳芝点头道。

    “等判决书下来,我邮寄给您。”方轶道。

    “嗯,有劳您了。”刘芳芝道。

    开了一上午的庭,下午两点半才宣判,方轶早已饿过劲儿了。之前预定了四点一刻的返程火车,此时他站在法院大门口看了下表,距离开车还有一个来小时,来不及吃饭,方轶在路边的小卖店买了面包、香肠和矿泉水,急急忙忙的打车奔火车站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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