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606章 杀人后取财是啥罪?(2/4)

    我认为省高院在判案时不可能不考虑,极有可能会从轻处罚,维持原判。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争取犯罪分子的亲属积极配合,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方轶道。

    “哦,这样说,我儿子还是有机会活命的!”耿昆山心里稍微踏实了些。

    “不过这案子确实不好办,案件事实非常清楚,风险还是有的,我不能给您任何保证。”方轶道。

    “嗯,明白!反正检察院已经抗诉了,我肯定不能让我儿子等死,哪怕有一线希望,我也会试试。”耿昆山点头道。

    送走了耿昆山,接下来的几日,方轶带着周颖去看守所和法院,忙了一阵。

    两日后,方轶办公室内,周颖将耿迪杀人案的关键信息都写在了白板上。方轶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喝着茶。田欣坐在一旁,拿着本和笔,听着。

    黄援朝不做刑事案子,田欣听说方轶接了一个死刑案子,便请周颖与方轶打招呼,想过来听听,学习下。

    “被告人耿迪故意杀人后,又乘机抢走被害人财物的行为该如何定性?田欣,你也参与下,大胆的说,别怕错。”方轶喝了一口茶水,放下茶杯后问道。

    “我觉得一审法院判的没问题,被告人耿迪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拿走被害人的财物是杀人的后续行为,应按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处理,只定故意杀人罪。”田欣道。

    昨天下午无事,她与周颖讨论了一下午案情,感觉法院的判决没有啥问题。

    “周颖呢?”方轶看向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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