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633章 水太深(1/5)

    隔日,办公室内,在看过案卷材料后,周颖协助方轶将余三强贷款诈骗案的案情又捋了一遍。

    “方律师,我觉得这案子没什么辩护的余地,余三强从信用社贷款后,私自将抵押物出售,这里面本身就有骗的意思。”周颖左手拿着小本子,右手不断的转着签字笔,皱着眉头看向方轶。

    “就算是骗贷款也是分情况的,有贷款诈骗与贷款欺诈之分,不一定构成犯罪。”方轶放下手中的案卷,思索了下,说道。

    “贷款诈骗和贷款欺诈?”周颖一头雾水,眼神中充满了迷茫,有点搞不太明白。

    “说句人人都懂,但是又特别难做到的话:法律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没有认清事实,分析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最好谨言慎行,不要断言行或者是不行。

    你翻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看看是怎么规定的。”方轶说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

    周颖拿过方轶办公桌上厚厚的一本刑法,开始翻看:“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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