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1047章 请您不要误会(4/5)

    “杜律师,本案中葛兴根等三人作案,其中两人潜逃,刚才您说,直接证明被告人葛兴根构成盗窃罪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供述,而证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的证据也只有被害人的陈述,那您是怎么确定被告人就一定构成盗窃罪的?

    换句话说,您是通过哪些间接证据来判断,被告人是秘密窃取而不是使用暴力抢劫被害人财物的?”曹永正听的比较仔细,思来想去有些环节对不上。

    “这个说起来比较复杂。由于被告人葛兴根之外的两名共同作案人在逃,又没有目击证人,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葛兴根的供述和被害人胡海丹的陈述,而这两份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又大相径庭,其实这未必是坏事。

    我认为,双方证据都不足,这是一个存疑的案件,但是证明被告人构成某项罪名的责任在公诉机关,而不在被告人,案件存疑有利于被告人,所以我才会这么认定。”杜庸微笑道。

    “‘存疑有利被告’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适用该原则应当以事实确已无法查清为前提,如果通过认真审查判断证据,适当开展证据补查工作,能够查清事实的,则不应适用该原则。”曹永正说着,看向杜庸。

    他的意思很明确,现有证据真的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嘛?

    杜庸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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