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9章 都是套路(2/3)

代表大会毫无征兆的取消了他的代表资格,随之而来的就是,纪检部门和公安机关,直接将他从还没坐热乎的、水利局副局长办公室的椅子上,当着众人的面,把他给带走了。

而且还是戴着手铐被带走的,这就说明,已经掌握了他的实质犯罪证据,甚至连审查的功夫都省了。

现在大家才明白,原来把他从青山调离,并不是打算放过他,而是为了避免在青山任上抓他,给青山带来不好的影响。

抓一个青山的正阀伟书记,和抓一个北海市水利局的副局长,哪个关注度更高,影响力更大,就不用多说了吧。

这特么都是套路啊!

据说后来,这哥们儿因为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了一年零六个月。

因为收受他人的贿赂,利用其手里的权力,为他人在一些生意和官司纠纷上提供某些“便利”,受贿金额巨大,被判了十年。

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违法违规的行为,比如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等的罪名,数罪并罚,总共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没收个人财产。

还是那句话,凡事就怕认真,只要想查,保证%的人,屁股底下是不干净的,绝对一抓一个准。

当然,这个圈子里的人,肯定是有干净的,但这些人在后来竟然还成了少数派,想想确实挺讽刺的!

替他顶罪的司机,也没讨了好,在事情调查清楚后,他也被以包庇罪、伪证罪等罪名,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原本他是不至于被判这么重的,只是因为事发突然,他的领导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难免也就顾不上他了,所以根本就没有人给他“通风报信”。

以至于他在拘押期间,对外界的发生的事是一无所知,因此还一直咬着牙硬挺,咬死了自己就是肇事者,并寄希望于领导承诺的,会将他大事化小的捞出来呢。

这种对抗不合作的态度,而且还是收了钱来顶罪,明显就是知情者、或者共谋之一,对其加重处罚,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替正阀伟书记“干私活”的,那两个公安和法院的工作人员,也被开除了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但此时的法律,对那些行贿的人倒是“相对宽松”的,按照行贿的金额,有的被拘役、拘留,有的是缓刑,有的甚至都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最多的一个,也就是之前带头“说和”的那个老板,加上其在肇事逃逸案中的“共罪”、包庇罪,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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