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饭后走一走,充军一辈游(2/3)

“朝廷若是追究,我来担着!”

姚善解开绳子,扶起孩子与妇人,厉声对陆远说道:“让开!”

陆远咬着牙,没有退让,倔强地说道:“知府大人,这破楚门乃是在下所管!没有路引,就是不能入城!”

“我乃是苏州府的知府!我的话都不好使了吗?!”

姚善厉声呵斥。

陆远上前一步,毫不畏惧地喊道:“我奉的乃是太祖律令,知府又算什么?!您只照顾他们一家人,可曾想过我们?上一任守正仁慈,可他的尸体呢!现在还沉在这护城河里!”

姚善面色一凛!

没错,上一任守正就是因为好心,放了几个没有路引的人入城,结果被人上报,也不知走得什么途径,竟然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之中。

于是,守正死了,那些没有路引的人,全部充军了!

朱元璋制定的法律中,明确规定:

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

纵容者同罪……

天下要冲去处,设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贩卖私盐犯人、囚徒、无引面生可疑之人。

同时明确了处罚方式:

凡无文引,私渡关津者杖八十。

若关不由门,渡不由渡而越度者,杖八十。

路引,说白了,就是通行许可证。

路引制度并不是独立的,而是户籍制度的派生品。

朱元璋颁布法令,以“黄册之式于天下,令天下之人各以本等名色占籍”,考虑到元末流民问题,便以更造户籍黄册的方式,约束百姓。

大明朝,自然不会学习元朝,搞出什么“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四等人制度,朱元璋有朱元璋的想法,所有人都一样,一起上户口。

只不过,虽然没有四等人制度,但却有四种职业制度,设定了民、匠、军、乐四类户籍(这是一级户籍,后增加了其他二级户籍),不同职业,各归其处,不能逾越。

是什么户籍,就干什么户籍的事,别想着逃籍,越籍。

你是什么地方的,就在什么地方待着,别想着乱跑。

朱元璋想要的结果,一言以盖之,便是:

民安于籍。

对于农民,朱元璋的管理政策,明显不是按规定的百里,而是更为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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