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废旧立新大夏公法(1/1)

皇极殿。

“一,但凡大夏子民,在法定区域内,皆享有独立完整的生命权,除非触犯朝廷律法,经地方衙门审理宣判,否则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剥夺,包括权贵、宗族、父母……”

“二,大夏公民在律法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任何差别对待!”

“三,大夏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