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五章 还不如让吕惠卿来呢!(3/5)

不愧是当年能在几个月内,就把市易务建起来的人才。

现在,赵煦开始期待,吕嘉问明年开始每年都能在交趾北方刮多少地皮了。

想了想,赵煦就对冯景吩咐道:“准备笔墨,我要给吕嘉问写手诏。”

冯景楞了一下,然后迅速低头:“诺。”

没一会,相关的笔墨纸砚,就已经准备好了。

赵煦走到书案前,坐到为他身高特制的椅子上,提笔蘸墨,开始写下文字。

皇帝直接给地方官员下手诏,其实是不合规矩的。

在大宋传统上,皇帝手诏下达的对象,一般只有:宰执、枢密使、亲王。

其他大臣,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可以直接拒绝这种没有经过翰林学士/中书舍人草制,给事中复核,宰执用印签押的诏书的。

一句:此乱命也,臣不敢奉诏,就足以让皇帝尴尬到抠脚。

然而问题是——很少有人敢拒绝接受皇帝的诏书。

有宋以来,有这样胆量的人,十个指头是数的清楚的。

因为,皇帝尴尬了是会杀人的。

得罪皇帝的人,皇帝有一万种办法,让他生不如死。

顶多,把人整死后,掉几滴鳄鱼的眼泪。

然后用一句:朕只是小小的任性了一会啊,朕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啊!

事情就打发掉了。

难道还有人能追着皇帝要个公道?

而在大宋,这种皇帝手诏直接干涉地方或者有司事务的事情,被称为‘内降’。

赵煦提笔挥毫,很快就写好了手诏内容。

检查了一遍后,他拿起自己随身携带的私人印玺,在其上用印。

然后,赵煦将它交给冯景,嘱托道:“将此手诏密封后送通见司,命通见司将此手诏,送广西章相公处。”

吕嘉问现在还是向太后的逆鳞。

赵煦也不好直接给吕嘉问下诏,只能通过章惇转达了。

“诺!”冯景领命而去。

赵煦则眯着眼睛,看向南方。

“广西的战报,再过几天也该入京了吧?”赵煦想着。

这是即位后严格意义上的第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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