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马里布夜谈(2/5)

“作曲家与作词人创作出音乐交给音乐发行公司管理,音乐发行公司将音乐授权给唱片公司灌录唱片,艺人凭借这些录制的音乐崭露头角,演出经纪把声名显露的艺人包装推向市场,而最终,由主办方向粉丝们呈现这些艺人的精彩演出。这是音乐行业最基础的运行链路……当然,细节和分枝肯定远远不止这些。”

“所以,音乐发行公司和唱片公司是不一样的吗?”

艾瑞卡一多半的精力,都被正坐在她身后,低声谈论着《超人大战蝙蝠侠》宣传计划的本-阿弗莱克吸引了。韩易极快的语速,和重复出现的几个名词让她听得有些迷糊。

“我一直以为音乐发行和音乐录制是同属一家公司的不同部门……不对,这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

“让我换一种解释方法吧。与音乐相关的版权有两种,音乐版权和母带版权。音乐版权是指创作出来的词、曲、编曲……在一首歌里你能听到的所有元素,只要有原创性和创意性的,都受到版权保护。注意,这里保护的,是音乐的‘想法’和‘创意表达’。”韩易将双手像天平一样向上托起,“而另一方面,如果将这些创作出的音乐,录制成一个可以被大众听到的录音版本,那么这个录音所产生的版权,就叫母带版权。”

“也就是说,一首歌,不对,一部音乐作品,只有一个音乐版权,而如果有不同的录音版本,就会产生不同的母带版权?”

“非常正确。”韩易点点头,“音乐发行公司,是管理音乐版权的人,他们可以将手中的音乐授权给任何人,唱片公司、电影公司、广告公司……任何想要使用音乐创作的人。”

“而唱片公司,则是从音乐发行公司手上获得授权,并将音乐制作成可以消费的录音产品,进而销售给听众的人,两者之间是供应商和采购商的关系。环球、索尼、华纳,这些跨国音乐集团旗下当然会同时拥有音乐发行公司和唱片公司,因为他们想要在内部形成完整的生态链,但这并不能改变两者之间关系的实质。”

“音乐发行方想多收点授权费和版税,唱片公司想减少授权费和需要支付的版税,以提高毛利率。两者之间永远都会存在博弈和矛盾。”

徐忆如夹起一块吞拿鱼,放进嘴里细嚼慢咽。低垂眼帘的她似乎没有加入话题,但实际上却在用全部注意力用心聆听。

她很喜欢韩易聊起热爱的行业时,声线里跳动的那股希望火苗。

“而音乐发行公司,需要与创作者合作以获得音乐版权。至于唱片公司,他们需要让歌手来录制收集到的音乐作品。创作者和歌手,这两者,都属于艺人的范畴。个人在组织面前总是弱势的,所以艺人们需要能帮助他们规划职业生涯、进行合约谈判的经理人,这就是艺人管理公司的由来。”贾马尔-米勒的学习与理解能力极强,韩易简单地提了几句,就捕捉到了艺人经理人存在的关键因素。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韩先生。”

“绝佳的诠释,贾马尔。”韩易向自己的商业关系顾问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拥有一个头脑与能力兼具的帮手是件令人舒心的事情,“很多人将经理人和经纪人混为一谈,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包括美国的大多数州,他们的职责确实是重叠的。演出经纪可以为艺人提供职业发展指导,个人经理也可以自己去接洽演出。”

“但在纽约州和加州,有一部演艺经纪法案,要求那些为艺人接洽演出的人,必须持有本州的演艺经纪机构执照。而我们都知道,纽约和洛杉矶是世界娱乐工业最核心的区域,发源于这些城市的惯例,也成为了全世界效仿的风尚。”

“所以,你们看到了,这就是最关键的五类组织:发行公司、唱片公司、艺人管理公司、演艺经纪公司,和演出主办公司。”

“而你想要涉足它们全部。”艾瑞卡补充道。

“恕我直言,易,啊……韩先生。”瑞恩-奥康纳皱起眉头,“我没看到任何问题,您应该能很轻易地做到这点。”

亿美元,不够开五家公司吗?

“实际上,有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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