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一一章 火爆的应用程序销售!(2/3)

在这个世界上的商业活动里,胜者为王,这是古今中外从来都不会变的真理。

dreamstars的火爆成功。于是提前上市就被大家解读成了萧奇妙手迭出,下了一局好棋!

很好笑吧?

但其实这里面却是隐藏着杀机的,一旦dreamstars预售受挫,或者是大家的体验感下降,那么现在萧奇要面临的就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景象了。

因此萧奇根本就不把这些赞扬放在心上,不能说当他们放屁,但也毫不在乎,只是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到了今天,第一批的600万部dreamstars。都已经到了粉丝们的手上,那么他们会怎么选择购买app,就是一个需要观察的重点。

dreamstars不可能一个人不停的购买,但是应用程序商店里面的程序和游戏,却可以不断的卖下去。

比如微信的付费增值业务,就可以重复的买几次,“四大萌货表情包”、“朋友圈空间”、“个人空间”等等,都可以不断的扩大规模……如此的吸金方式。不愧是自从登录应用程序商店后,就一直雄霸销售榜单第一的神应用!

微信现在虽然达不到刚刚开始时的超级火爆。但每个月为appstore创造的销售额还是达到了4亿美金,远远的把排在第二的《植物大战僵尸》给甩在了身后,不愧为《华尔街时报》狠狠夸赞过的程序。

虽然挖掉了微信,那么安卓联盟获得的爆炸性震撼更大,但是他们却从来没有动过这个心思。

一来萧奇早就有所准备,所有和应用程序商店签订合同的app开发商和开发者们。都知道合同上有一条规定,那就是“如果离开appstore加盟其它应用程序商店,那么在appstore的程序或者游戏,将自动改变收益方式,只能获得销售收入的5%!后续开发维护权益也归appstore所有”。

好吧。

萧奇本来是想说。跳槽走人可以,你把app的所有权留下,销售收入一分钱我都不给你。

但应用程序商店的那群技术员们,连忙就劝阻了自己的老板,因为在欧美就没有这么霸道的条款,如果你全部独吞了,那么就算他违约跳槽,也会因此得到法官的同情。

相反的,如果你只是调低他的销售收入,那么无论在道义上还是法理上,你都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法官不可能偏向于跳槽者的。

于是萧奇很黑心的把分成比例从70%下降到了5%。

当时可没有什么安卓商店,更没有什么谷歌商店,有的只是独一无二的appstore,那些公司和工程师们,只能通过appstore来在智能移动设备上赚钱,所以即使是有人一开始觉得条件不好在观望,但看着dreampad和iphone这么火爆,appstore的销售如此火爆之后,就再也忍不住了,积极的加入了进来。

希望得到更多?

那你也要有得到的机会才对,是吗?

都没有售卖app的地方,连得到都不可能,又怎么能得到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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