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鞭(2/5)

当然这原本让人羡慕的好运气,现在都变成霉气喽。

至于说在废土之上,都是无主之物,谁捡到就是谁的?

那也得看洪流行答不答应。

废土上还有另一条规矩,谁拳头大听谁的。

只要洪流行的焦毅认定了路北游卖的加驼肉就是他家的驮兽,那路北游就算真的猎杀的是野生加驼,那也得老实认栽,不想赔也得赔。

“我洪流行的这头驮兽有七百公斤,”焦毅带着不容分说的口气,“按一斤一百开币赔吧!”

看热闹的人闻言皆是不自觉倒吸一口凉气,嘶声遍地。

倒不是他们浮夸,而是这涉及的金额实在太夸张。

七百公斤,那就是一千四百斤。

一斤一百开币,那就是十四万!

十四万开币啊!

在整个枢纽站,除了那些主管,又有多少人能拿出十四万开币?

哪怕是洪流行也不行!

他家的加驼是从行商处购买的有先天缺陷的幼驼,一点点饲养长大的,买的时候根本花不了这么多钱。

而且他这个定价也是相当霸道。

一斤一百开币,即便是剔除了骨骼之后的纯加驼肉都显得贵了。

但在焦毅看来却很合理。

驮兽是他们洪流行下金蛋的母鸡。

现在你把母鸡给杀了,那之后可能生的金蛋数量你路北游难道不该补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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