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取舍(5/5)

“……那我们最终能争取到什么结果?”扬·凡·瑞贝克有些颓然地问道。

“我们放弃巴达维亚、井里汶、安汶,以及巴邻旁等殖民城市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但我们可以要求齐国人将上述地区以自由市,或者自由港的方式,继续开放给我们东印度公司,从而维持我们的商业利益。”

“齐国人会答应吗?”

“应该会。”

“我们能向齐国人索取一笔补偿吗?”

“我们可以提出这项要求。不过,我们最好不要报出一个让齐国人感到难堪的数字,以免激怒他们。”

“我们东印度公司即将失去数笔优质的固定资产,这让国内及欧洲的所有的投资者都感到恐慌。”

“瑞贝克先生,我们在放弃几处东印度群岛殖民据点后,其实可以减少大量的固定资产支出的。”弗朗基·德容说道:“最起码,我们不需要雇佣太多的武装护卫,更不需要每年花费大量资金对殖民据点进行基本的市政建设。我们甚至对印度洋地区的航线维护,都不需要投入太多。因为,齐国人会为我们承担起所有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