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八章 私了(3/4)

还有餐补。

徐婉宁将一日三餐做饭的活计交给了陈婶子,陈婶子每十天跟林母报一次账,一次差不多一百块钱,一个月算下来就是三百块钱。

三百块,在八十年代初,已经算是一笔极大的生活开支了,哪怕顿顿大鱼大肉,就四五个人吃,也花不完这么多钱。

要知道,职级到了徐父这个级别的,一个月到手的工资也才两百多不到三百块钱,两百多块钱在八十年代,已经是妥妥的高工资了。

而且有的时候逢周六周末,林母要加班赶制衣服,来不及回家折腾着给孩子们做饭,四个孩子就会跟着一起到成衣店来吃饭。

虽然说增加了四个人,但因为都是小孩子,饭量都不算大,不过是添几双筷子的事儿,陈婶子也只是很偶尔才会添加一两道菜。

即便如此,每次孩子们来的时候,她都会额外跟林母要钱,一次三块五块的,也委实不少了。

林母想着,孩子们的到来,确实给陈婶子的工作增添了负担,再加上三五块钱对于如今的她来说不算什么,于是她每次都给,一直相安无事的。

这些事情,徐婉宁不是不知道,但对于她来说,这都是上不了台面的小事儿,这些钱也都是小钱,没必要死揪着不放,做生意,眼光还是要往长远处看,所以哪怕知道陈家一家三口的胃口被喂大了,但徐婉宁一直没放在心上。

如果不是这次陈家做的事情太过火,触碰到了徐婉宁的底线,她也不会让陈婶子准备账本。

所以,综上所述,一件衣服的成本,要综合考量很多方面的因素,不单单是说布料的成本和手工费这两件事。

至于一件衣服卖多少钱,能不能卖得出去,这都是徐婉宁这个老板该操心的,轮不到陈家人来指手画脚。

更何况,这次的损失已然造成,为了维护成衣店的口碑,徐婉宁不得不让步赔偿,赔偿的钱总不能从她的私人荷包里出吧?必须得让犯了错的人来承担这个损失。

别说陈家赔偿了七千五百块钱,够不够徐婉宁赔偿顾客的还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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