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二章 魔凤精血(2/5)

众人见自己的老大都这样了,也不好拿着那一瓶瓶诱人的白瓶,但是让他们都放下吧却又都舍不得。一时之间气氛竟然尴尬起来。

“你们就收着吧。虽然我知道在你们的心中这些丹药就跟天价之物似的。可是在那些有势力有钱的公子哥们面前还真就不算什么。”拂晓又将白瓶重新揍进了干老四的手中。“而且你们如果靠自己的话你们又需要多长的时间来买得起这些丹药呢?你们还是收下吧!”

“可是……”

“干大哥,难道你还把我当做外人吗?你不是都说了嘛?从今以后都跟着我拂晓了吗?既然都是我的人了,那我把我自己的东西给我的人有什么不妥的吗?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们都是我的人,我当然要对你们好好的!”

干老四一群人眼眶都湿润了,特别是干老四,一直在佣兵团的底层摸爬滚打了好多年了,从来就没有人看得起过自己,毕竟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带佣兵团,有没有突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嗝屁了。

在那样被人小视的日子里一步一步将厚土佣兵团弄到这样的程度,干老四在背后的付出是不容忍被无视的,受过的委屈和冷眼比身上的伤还多!

本来遇见拂晓就是他觉得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一件事情了,她能救自己,说不定就能救整个厚土佣兵团!

所以一开始干老四毫不犹豫地就说要跟着拂晓!那是因为他打定拂晓是愣头青,自己在她这里肯定能有不少的好处,那些好处说不定可以让厚土更加壮大一些。

但是以后在跟着拂晓的日子里,他接触的越深,了解的越多,心里就越恐慌,圣级的强者的眼里怎么可能会有他们这样的小虾米?他都有着脱离拂晓的心了,因为这样迟早都会被拂晓抛弃,那可是圣级强者啊,不是什么小猫小狗的!

然而拂晓今天的话将他所有的顾虑一概打翻,她将他们当做自己人!他怎能不感动?

拂晓知道,过了今天,干老四他们就是真正的诚心服从于自己了,想到这里,她不由露出了一抹会心的笑容,煞是美艳,夺目群芳。

拍卖会很快便开始了,它不像云弑天那里,拍卖的人很是平庸,一点也没有出奇的地方,可是却一点都没有降低大家想要拍卖的欲望。

罪恶之城便是这样的地方,越漂亮的女人反而他们的兴趣会减少,因为越漂亮的女人待在罪恶之城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实力特别弱,比如月娘这样的,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说不定已经是被人穿过的破鞋了。但还好月娘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自己的清白还在。一种就是实力强大到一种恐怖的境界,无人敢惹,无人敢去采摘的那种毒玫瑰!

所以在罪恶之城,漂亮的女人反而才是最不受欢迎的那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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