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折中办法(2/2)

照此计算下来,一百五十架f-35a也需要大约一千一百亿美元。

台湾当局所能接受的总价格最多只有八百亿美元,而且三分之一得采用易货贸易。虽然在谈判中,台湾当局不再坚持易货贸易,却提出了贸易补偿,即美国得从台湾采购相当于三百亿美元的货物。

差距实在是太大,双方都觉得无利可图。

如果曰本没有跳出来制造麻烦,这件事很有可能拖下去,直到某一方做出让步,而且肯定不是美国。

按照以往的惯例,台湾当局很有可能在保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缩小采购规模,比如只购买一百二十架、甚至一百架f-35a,而美国政斧则以贸易补偿的方式,为台湾提供数百亿美元的产品订单。

可惜的是,曰本这么一闹,西太平洋一下就热闹起来。

虽然大陆暂时没有做出反应,但是有足够的情报证明,大陆已经加快j-20定型量产的步伐,而且获得新式发动机之后,大陆的工程师对j-20的整体设计做了大幅度改进,姓能不比f-22a差多少。

向台湾出售f-35a,已成当务之急。

在这件事上,美国政斧的压力也非常大。

要知道,美国不是政斧主导的国家,真正的主宰是企业。虽然美国政斧非常重视对台军售,甚至提出优先向台湾提供f-35a,但是战斗机的研制与生产成本摆在哪,总不可能让洛马公司做亏本生意吧。

谈判中,美国政斧的代表还提出,台湾可以出资参与f-35a的改进工作。

这个提议,让台湾当局很感兴趣,因为改进主要就是提高f-35a的空战姓能,以满足众多买不起f-22a战斗机的国家。参与改进工作,台湾就能从今后出售的f-35a战斗机中获得丰厚回报。

可惜的是,洛马公司连f-35a的量产工作都没安排过来,改进更加无从谈起。

也就在双方都快谈不下去的时候,台湾谈判代表团突然做出重大让步,基本上接受了洛马公司提出的价格,只是有一点额外要求。

这个要求,正好与刘威有关。

按照台湾提出的方案,台湾行政当局为一百五十架f-35a支付九百亿美元,另外两百亿美元,由台湾在美企业通过商业渠道支付。

台湾提出这一要求的理由很简单:议会不可能通过高达一千一百亿美元的军购提案。

如此一来,只能通过非官方渠道,支付其余款项。

这个提议合情合理,如果军购提案被台湾议会否决,现在谈得再好,也是竹篮打水。只是通过商业渠道支付,在美国这边存在法律障碍。原因一样,美国国会不可能批准这种涉嫌私下交易的军购合同。

问题是,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选择吗?

如果没有,就只有在交易方法上做文章。

这事,美国联邦政斧肯定得出面,但是又不能扯上关系,不然今后闹出来,肯定是天大的政治丑闻。

美国方面提出的办法是:先签署价值九百亿美元的采购合同,再由台湾当局与洛马公司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涉及后期维护、人员培训、零备件采购与配套装备等,以此绕过国会。

这么做,唯一的问题就是洛马公司需要承担更大的商业风险。

为此,洛马公司将补充合同的要价从两百亿美元提高到三百亿美元,并且要求联邦政斧拿为空军采购的f-35a做担保。也就是说,如果洛马公司在这笔买卖上吃了亏,美国当局就得花更多的钱购买f-35a。

这个价格不算太高,美国联邦政斧也愿意出面担保。

问题是,在此之前,联邦政斧必须搞清楚一件事,既台湾在美企业的规模,即有没有能力替台湾当局支付军购款项。

调查肯定需要时间。

主要问题谈妥之后,次要问题也需要逐一谈判,特别是配套维护设施,以及战斗机上的配套装备。

刘威回到拉斯维加斯就接到了张晋南发来的消息。

谈判已经取得重大进展,而台湾当局肯定拿不出三百亿美元,所以得由国防安全局兑现承诺。

所幸的是,张晋南没有催着让刘威给钱。

最快也要几个月之后,谈判才会取得结果,签署正式合同更是一两年之后的事情了,至于支付额外款项,还得等到f-35a交付给台军之后。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