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卖国与亡国(4/5)

虽然在法理上,美国总统是美军总司令,而向他国开放军事基地属于军事事物,也就在总统的决策权限之内,但是现在不是和平时期,因此在罗斯福提出开放苏比克湾之后,就有五十名众议员联名发起了总统弹劾案,理由就是总统的行为已经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构成为了威胁。

按照美国宪法,总统只要做了违背国家利益的事情就有可能遭到弹劾。

当然,弹劾总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需要有五十名众议员联名发起弹劾案,还需要在众议院获得大多数支持,即得有三分之二的众议员投赞成票,随后还需要提交给最高法院审议,由七名**官进行表决。只有在最高法院认定总统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宪法或者其他法律,构成了遭到弹劾的必要要素之后,弹劾才会正式生效,而总统也将在最高法院下达法令之后被解职。

历史上,还没有一位总统遭到过弹劾。

问题是,众议院已经在弹劾总统的行动中迈出了第一步,即已经有五十名众议员发起了弹劾案,罗斯福不可能不重视。

结果就是,罗斯福至少要争取到三分之一以上的众议员的支持。

为此,罗斯福耗费了大量精力,甚至得挨着会见那些支持他的众议员,让他们在众议院的弹劾表决中投反对票。

要想获得议员支持,罗斯福就得让议员获得好处。

在拉拢那些好战的众议员时,罗斯福强调了美国参战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而且提到了参战所能获得的好处。在拉拢那些倾向于中立的众议员时,罗斯福则提到,开放海军基地并不是参战的举动,为是维护西太平洋的战略均衡,以及保护美国在西太平洋的利益,即菲律宾的重大价值。

当然,罗斯福必须强调一点,即这么做能够给美国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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