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伏击(2/5)

要知道。这是一支有五辆车的车队,而且有四辆是军车,另外一辆也是产自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防弹轿车。

更要命的是,里面有两辆是枪支无法对付的轮式装甲车。

战斗打响后,李承志立即就把这些顾虑抛到了脑后。不管怎么样,胡思乱想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首先开火的是唐宏光。

他使用的是一把发射十四点五毫米枪弹的大口径狙击步枪,而这种枪。在大战期间被称为反坦克步枪,能够打穿轻型坦克的正面装甲。即便现在的坦克更加厚实,十四点五毫米枪弹也能轻易打穿大部分装甲车的装甲。

只是,唐宏光首先打掉的是车队前面的那两吉普车。

子弹打在了吉普车的发动机盖子上,几乎打飞了整个发动机盖子,然后引爆了里面的油料。

显然,唐宏光使用的是威力巨大的穿甲燃烧弹。

只需要一颗这样的子弹,就能让一辆军用吉普车报废,而且能在让吉普车失控之后干掉车上的所有敌人。

打头的吉普车失控,车队立即减速。

这时候。唐宏光打出了第二枪,准确命中了那辆防弹轿车的头部。

虽然防弹轿车很厚实,但是主要保护区域是驾驶舱与后面的坐舱,前方的发动机舱并没有得到装甲保护。

与军用吉普车一样,防弹轿车也立即报废了。

只是,防弹轿车重得多,而且在被击中之前,司机就已经踩下了刹车。所以在被击中之后没有失控,而是停了下来。

这时候,后面的两辆装甲车与最后的卡车也停了下来。

打第三枪的是李承志。他射中的不是车辆,而是前面那辆装甲车上。一名爬出来准备操作高射机枪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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