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刷新吏治(3/3)

一百至五百贯内,双倍罚没,关五到十年,役五年。

至千贯内,五倍罚没,关十到二十年,役十年。

至两千贯内,抄没家产,关二十到三十年,役二十年。

至五千贯内,抄家流放,役终身,遇赦不赦。

至万贯内,抄家,斩,宗亲流放,遇赦不赦。

至两万贯内,抄家,主犯车裂,并夷三族。

至五万贯,抄家,主犯腰斩,并夷六族。

至十万贯或以上者,抄家,主犯凌迟,并诛九族。

若查证有转移家产者,无论多少,一律上升受刑,即,原本应受斩刑者,升为夷三族,应当夷三族者,升为夷六族,以此类推。

而接受家产转移之人,处连坐之刑,与受刑者同罪。

即,贪官受什么刑,接受家产转移的人也要受什么刑。

此令一下,贪官人人自危,风声鹤唳。

至于第二道手谕,则是召集何有仁名单上的贪官参加一场晚宴。

当晚。

数十名官员齐聚汴梁驿馆。

柳尘平静举杯,淡然道:“诸位过去也算为新宋做过一些贡献,但如今你们很多都已年迈了,该给年轻人让让位置,让他们也展露一下才华了,诸位觉得呢?”

此话一出,宴会上落针可闻。

要知道,这些人当中,很多都只有三十出头而已,还远远算不上年迈。

但大家心里清楚,这不过是趁他们开始蹦跶之前,给他们一个体面离开的机会。

当然也不是强制的,想继续留任的话,也不是不行。

但有了今晚的晚宴以后,如果能痛改前非还好,但要是犯了错,怕是追加的刑罚也要超出平常很多!

贪官们大多精明,也深知柳尘的言外之意。

所以在柳尘放下酒杯的同时,也纷纷主动应和,并选择“告老还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