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股份转让(2/2)

陈寿给渡真利忍倒了一杯咖啡,也给自己倒了一杯。他对银行职员手里拿着的资料非常好奇,如果他没有猜错这些东西,以后就会由自己保存。

“哦,是的,”渡真利忍放下这些资料后,翻开了其中一页说道:“如果我的调查没有错,您是在2012年创建了一家公司,对吧?”

陈寿点点头道:“是的,名字叫做‘万寿泽株式会社’。由于时间太过久远,我已经忘记了具体的细节,因为它基本上都是交给我哥经营的。”

万寿泽株式会社,这是陈寿和自己的哥哥寺田骏合伙经营的信息科技公司。这是他哥哥的主意,陈寿并没有参与过多,毕竟当时他的心思还是放在游戏的身上。

然而,作为穿越之人,他仍然记得关于前世经历过的一些事情。比如各种体育比赛的胜者和比分、一系列突发事件以及政权更替。他告诉哥哥,可以依靠这些搞到不少钱,这样可以使公司更加稳定地运营。

可没想到的是,寺田骏的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仅仅几年的时间,员工规模就达到了近万人。虽然这对于其他大型互联网公司不算什么,但真正让“万寿泽”立于不败之地的,是特殊的情报收集系统和游戏制作。

每一家大型的互联网公司都与情报部门和情报收集公司有密切的合作,“万寿泽”是当中的佼佼者。而游戏制作是陈寿的私心。他希望能把那些在前世见过但这里没有的游戏,全都具现出来,比如pug和原神。这些游戏都已经进入正常运行阶段,运营商由“万寿泽”中专门负责游戏行业的子工作室担任。

渡真利忍看到陈寿点头,便解释道:“是这样的,‘万寿泽’株式会社分别在2013年、2015年和2016年从任天堂、高通和艾回公司收购了5%的股份。2017年从spial和fx公司各收购15%的股份,今年春天又从索尼总公司和文春公司分别收购了35%和40%的股份。根据寺田骏社长的要求,以上这些股份均转入‘寺田寿’的名下。这里是几分股份转让合同,签完字以后,这些就属于你了。”

(*索尼总公司≠索尼音乐)

渡真利忍拿出了已准备好的合同,陈寿……痛痛快快地直接签上了字。

这里或许会有人疑惑:签合同不应该找专门的律师吗?况且寺田哥俩的父亲就是开律师事务所的,怎么着也轮不上一个银行职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