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热闹(3/4)

尽管折腾大半夜都很累,但沈淮还是在两个侄女喂完孩子药后,说起怎么处置。

“听里长家孙子说,大丫是因为没把领到的糖给弟弟二娃吃,回家就挨了打。

这孩子……”他大概将了解到的情况讲过。

胡氏道:“我们身上也就剩下十两银子,陈家要价太贵。

但是不买走她,将来只怕她落不到好。”

“人贩子卖人犯法,父母卖人就不犯法吗?”沈灵竹就问一句。

师姐道:“也犯法,包括买人者。”

胡氏:“……”

“本朝不许以人为奴,禁止庶民之家存养奴婢。

在国初时只有官员,可按品级养佣婢,但除了战俘外,都得签雇佣契书给工钱。

现今时过境迁,民间豪富之家养奴婢已成常事,不少父母卖儿卖女进去还觉得是享福。

基本上也没人追究。”沈先竺就很不明白,亲生的骨肉怎么舍得送去给人做牛马。

沈灵竹问:“能收养吗?”

一家人都看向沈淮,他沉吟片刻道:“我们不能买,哪怕收养文书也不可写。”

沈灵竹沉不住喊了声大伯,又被师姐踩脚,她忍着疼等待下文。

沈淮接着道:“有人正等着抓我的小辫子,此时蓄养奴婢害人害己。

但是,可以把她送去七星观,虽是出家将来也可还俗。”

沈灵竹抚掌:“这个主意好。”

胡氏:“她的家人?”

“请里长找大丫外家人来。”沈淮自有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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