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淳安县的一些情况(2/4)

除了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以外,还有报官钱。

打架斗殴、房屋失火、偷鸡摸狗、邻里纠纷,甭管什么原因吧,只要惊动了官府或者说被巡城的衙差发现,哪怕衙门没‘帮’什么忙,只要出了现场就要收钱。

一次五十文,概不还价。

因此靠着这些,淳安县衙每年的隐性收入便高达三万两。

三班衙差每年发四身衣服、八两银子。

杂役每年发两身衣服、五两银子。

义勇每人发一套布甲和兵器、每年发十两银子。

折算下来,一年下来一千七百人大概要发出去两万四千两。

剩下的六千两,一半作为衙门公费,用于修葺县衙和对上接待,另外一半就是知县、县丞、主簿、教谕、六房吏目等县衙主要官吏们来分了。

一般来说知县、县丞、主簿三人就要分走一半,即一千五百两。

仅此一项就要比俸禄多出十倍不止。

“淳安是福地啊。”

陆远在一群人的簇拥下登上城内小船,望着沿河边上繁华的酒楼、妓院、赌档,同身边的邓连三感慨道:“富裕安宁,不愧是江南宝地,本官在京师三年,常闻国家财税,九成出于江南,此言诚实不虚。”

不善言辞的邓连三并未接话,沉默应对。

陆远笑笑,也不再多言。

小船乘风而行,很快便来到城东,肉眼可见的繁华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破败简陋的矮舍和嘈杂的嚷嚷声。

随处可见的垃圾堆满街头巷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一名名衣衫不整的地痞露天支起了赌桌,亦或是三三两两的成群结伙,讹诈骚扰着过路行人。

偶尔也能看到几名巡逻衙差,可这些衙差的出现并非是为了维系治安,似乎对这里的混乱早已习惯,他们的到来也只是来收钱罢了。

赌桌收钱、商户收钱、摊贩收钱,连着野鸡娼寮个个不落,总而言之一句话,凡是有营收的地方都挨个去收钱。

甚至连路过的老百姓挎着菜篮子都要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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