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朝的政治结构(简版)(4/5)

三、《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五》记载,宣德四年六月癸未,北京行在户部尚书郭敦上奏疏,内容大致意思是福建、广东和南直隶上缴的税粮除了应该上缴的之外,余数要折成布匹宝钞运赴南京,而且如今南京布钞充足,也可以让福建广东南直隶等地方日后将税粮直接解送南京上仓不用北京方面再折成布钞还给南京,朱瞻基的批复是以前都是折成布钞,如今让南京直接在江南收粮税会与民不便,还是一切照旧吧。

这是财政权的举证,大明朝在江南收税,除了规定的以外,多的部分要等价折算再还给南京,你若是不愿意还,那就让南京方面自行征税,皇帝不愿意,宁可把多余的钱粮换成布钞再还给南京也不想让南京先留足自己的,再把剩余的给北京。

两者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国家收税的时候,到底是北京先留还是南京先留?

这不是笑话吗,任何一个中央集权政府哪里需要和地方商量这种事,这就说明在财政上,北京和南京也是平等的,你北京多占就要还给我,你要是不还给我,那以后我们南京就自己征不跟你玩了。

嘉靖十六年,御史游居敬上疏弹劾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内容大致意思是湛若水在江南倡导邪学(就是王阳明的心学),广收无赖门徒,私创书院,希望嘉靖皇帝严厉惩治,嘉靖皇帝于是下旨彻查,湛若水辞官要挟,于是嘉靖皇帝只能安慰挽留,但却命令锦衣卫和地方抚司(巡抚衙门及臬司)对这些书院进行关停。

可结果等到嘉靖十七年,北京吏部尚书许瓒复疏,说江南的巡抚衙门、藩司衙门多建书院,广纳门生学徒,急需撤毁,嘉靖皇帝再次下旨撤查,一直到了万历七年张居正时期,以政治强权要求京省查革,仍然不能撤掉江南众书院。

据《万历野获编》所载,明嘉靖末,徐华庭(徐阶)以首揆的身份还搞了一次大规模的私立书院行为,鼓励江南士绅官僚广立书院、培植门徒,以至于凡巡抚往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建立一个书院,以此鸠集生徒。

江陵公(张居正)对此深恶痛绝,严厉打击江南私建书院的行为,结果迟迟不可成功,最后张居正倒台,这些建立书院的官僚阶级群起而攻,以此为张居正权相大罪之一,后来江南士绅官僚复请修复,于是书院聿兴,不减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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